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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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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管理制度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博物館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一、嚴格執行消防責任制。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館法人代表任主任,主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館領導任常務副主任,成員由各部、室負責人組成。各部門負責人同時爲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要確定2人爲消防安全員。

二、成立由安全保衛部成員及各部門消防安全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由安全保衛部負責制定義務消防隊的'工作計劃,定期組織訓練、學習

三、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消防安全員,在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下,在安全保衛部具體指導下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各部門消防責任人必須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和館有關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認真檢查本部門消防工作落實情況,及時總結,防止發生任何事故。在本部門內經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訂和完善適合本部門實際的消防制度,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管理本部門內消防器材。

五、重大節日或館重大活動,消防安全委員會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面細緻的消防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六、消防檢查應根據不同部門和季節有所側重,檢查範圍爲:

(一)各部門領導對消防工作的重視程度和消防組織的落實情況,及職工對消防安全的認識程度;

(二)用電、用火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貯存、使用過程中的消防情況;

(三)消防設施的維護情況;

(四)各項消防制度是否健全和消防制度的執行情況;

(五)對曾經提出過的整改問題的落實情況。

七、各級消防負責人,對檢查時發現的火險隱患,要做到:確定隱患性質、制定解決措施、明確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間。對重大隱患,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在未解決前必須採取臨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八、安全保衛部應按安全檢查制度,不定期對全館各部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各類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落實整改,並將檢查情況報主管領導。

九、各部室使用大功率電器、臨時用火、用電須由主管領導籤批臨時動火用電許可證(見附1。),並由安全保衛部備案。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使用。

十、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衛部統一配備,各使用部門要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發現損壞,應及時報安全保衛部。安全保衛部負責定期做消防知識培訓。部門員工要熟悉本部門區域內消防設施的位置及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十一、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易取之處,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誌,不得兼作他用。嚴禁埋、壓、圈佔消防器材和消防栓。

十二、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因特殊情況需堵塞的,須經主管館領導批准,報安全保衛部,採取臨時補救措施,方可進行。

十三、本館職工如發現火情,要立即採取撲救措施,通知安全保衛部,情況嚴重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安全保衛部要立即組織人員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撲救初起火災、疏散人員、保護文物,並做好現場保護。

十四、發生火災事故,安全保衛部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追查處理。做到三不放過:沒有查出火因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和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改進措施不放過。

火災查處結果要上報館領導及有關部門,對事故責任人和撲救火災事故有功人員,由安全保衛部提出獎懲意見,並立案存檔。

十五、本制度適用範圍:

(一)本館全體工作人員;

(二)駐館的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三)來館臨時工作的單位和個人。

十六、接待部門有責任和義務向被接待單位和個人傳達本制度,並監督實施;安全保衛部負責監督檢查本館各部門及來館外單位執行本制度的情況。

博物館管理制度 篇2

爲規範呼瑪縣博物館保潔工作,提高保潔員的`工作效率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博物館各項規章制度

2、文明服務、禮貌待人,並注意保持個人的儀容儀表,樹立良好形象。

3、愛崗敬業,聽從館領導安排,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工作標準,保質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區域內的保潔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曠工離崗,工作時間不幹私活,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發揚互助精神,支援同事工作,以禮相待。

6、清潔過程中如發現觀衆有吸菸、破壞公共設施、毀壞公共財物等不文明行爲,要及時制止並報告當天行政總值班人員或帶班領導。

7、清潔過程若發現異常現象,如跑、冒、漏水和設備設施損壞、故障等,及時報告行政總值班人員或帶班領導,並有義務監視事態過程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積極協助專業人員排除故障。

8、清潔工具和用品由保潔人員按需領用,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人爲損壞,不得將清潔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帶回家中使用,如損壞或遺失工具照價賠償。

9、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還失主。

博物館管理制度 篇3

爲了接待好重要客人,滿足參觀單位及觀衆個人的特殊參觀需求,特制訂本制度,由宣教部負責實施管理。

一、貴賓接待室對觀衆實行有償服務,免費使用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市委、市府及文化局領導除外)。

二、宣教部講解員要增強爲觀衆服務的意識、樹立本單位的良好形象,給觀衆創造一個寧靜、舒適、優雅的參觀、休閒環境。

三、宣教部列出值日輪流表,按輪流表做到接待室每天有專人負責,實行值日負責制,宣教部其他成員共同配合管理。發現問題立即彙報,及時處理。

四、輪流值日的講解員必須始終保持接待室整潔,無污漬(每天一次清掃,做到窗明几淨,地面清爽,擺設整齊,設施完好);保證被接待觀衆有茶水喝,有錄像看,炎熱及寒冷天能享受空調;組織好副部長級及以上領導留墨題詞工作。

五、值日人員在做好接待服務的同時,應當按標準向觀衆收取接待室使用及服務費。對觀衆所需的`紀念物品有代銷的責任,款項及時上繳。

六、值日人員在接待室接待的觀衆必須每次登記,按月統計。贈送紀念品必須有單位領導簽字,發售的紀念品均應詳細記錄登記。

七、注意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用水,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八、本制度由宣教部負責解釋。

博物館管理制度 篇4

(一)安全保衛的組織領導

一、博物館建立由館長牽頭、以保衛科爲骨幹、其他科室人員共同參加的安全保衛領導組。

領導組暫由×人組成,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全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博物館設保衛科,具體負責全館的文物展品、展廳設施設備的安全,保證博物館各項工作的安全執行。

三、安全保衛領導組和保衛科要隨時與文化藝術中心管理處保衛科聯繫,同時要取得城區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及消防部門等有關單位的支援和指導。

(二)安全保衛的主要職責

一、有秩序地組織遊客進入展廳,維護展區正常秩序,監督遊客文明參觀,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二、保證各展廳全部文物展品及全部公共財物的絕對安全。

三、維護遊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維護博物館全館工作人員在正常情況下的人身安全。

五、在防盜、防火和防止各種事故的前提下,隨時注意發現隱患,消滅隱患。

六、宣傳安全知識,制定安全設施。

(三)保衛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一、熱愛祖國,熱愛本職工作。

遵紀守法,無不良嗜好。

二、樂於奉獻,先公後私,關心羣衆,尊老愛幼,具有見義勇爲的精神。

三、積極學習,勤勞樸實,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艱苦奮鬥精神。

四、積極鍛鍊身體,具有一定的防衛技術本領和應急能力、應變能力。

(四)安全保衛的具體要求

一、保衛人員實行24小時當班,保衛科要安排好正常的輪休和因病、因事請假期間的當班人員,尤其要做好節假日的執勤安排。

二、保衛人員必須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班開門,閉館後認真清查展廳的`展櫃及鎖子是否完好,並及時鎖好館門。

三、保衛人員必須隨時檢查各自負責的展廳、展區。

如發現展品丟失、損壞和其他異常情況,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及時處理。

四、保衛人員應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服從保衛科統一調動。

特殊情況下,一聲令下,保證召之即來。

五、保衛人員必須身着警服或工作服,必須特別注重儀表,保證嚴肅威武。

六、保衛人員對待遊客必須態度和藹,文明禮貌,有問題耐心解答,必要時及時請示領導解決。

嚴禁同遊客爭吵,嚴禁頂撞遊客,更不許頂走遊客。

七、不斷學習博物館知識、文物旅遊及消防等各項法規條例,增強法制觀念。

(五)安全保衛的幾項規定

一、安全保衛領導組每週至少突擊檢查一次,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討論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的問題。

二、保衛科每日應巡查一次,發現問題立即解決。

三、保衛人員向保衛科,保衛科向館領導簽定安全保衛責任書。

四、凡在安全保衛工作中發現並排除重大隱患,避免重大事故,解決重大問題,做出重大貢獻者,保衛科應及時報告館領導,並由本館向縣以上有關部門報告,力爭給予應有的表彰獎勵。

博物館管理制度 篇5

一、 博物館對藏品負有科學管理、科學保護、整理研究、公開展出和提供使用(對社會主要是提供藏品資料、研究成果)的責任。保管工作必須做到:制度健全、帳目清楚、鑑定確切、編目詳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二、 藏品保管是博物館一項經常性的重要業務工作,應由館長分工負責領導。必須設立專門保管部門或配備專職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並保持相對穩定。

三、 保管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馬列主義,刻苦鑽研業務,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對於接觸有毒藥品、塵埃的保管工作人員,應按照當地有關工種享受相應的勞動保護福利待遇。

四、 爲保證藏品安全,進行科學研究或充分發揮藏品的.作用,文化部文物局可以調撥或借用全國文物系統所屬各博物館的藏品;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調撥或借用本行政區域內文物系統所屬各博物館的藏品,其中一級藏品的調撥、交換,須經文化部文物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