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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管理制度(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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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管理制度 篇1

一、認真貫徹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凡在診療過程中產生的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每天由科室分類收集並註明標識,專人轉運至院內醫療廢物暫存處,轉運車輛應密閉,防滲漏、防遺撒。

廢物管理制度(通用22篇)

二、醫療廢物暫存處由後勤科派專人負責管理,每日對貯存室、貯存容器和轉運車輛進行清潔消毒,並做好醫療廢物的登記工作,登記內容包括來源、日期、種類、重量、經辦人雙方簽字、處置方法、最終去向等,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三、醫療廢物臨時貯存室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滲漏、防鼠、防蟑螂、防盜和預防兒童接觸。

四、任何科室不得任意遺棄醫療廢物,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醫療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筒內。

五、認真貫徹執行《四川省醫療機構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管理暫行規定》,所有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用後就地消毒、毀形,由醫療廢物處理專職人員統一回收,交院內醫療廢物暫存處,不得外流,更不得擅自出售。

六、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實施情況由後勤科負責監督檢查,每月一次,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與當月獎金掛鉤,實行獎懲兌現。

廢物管理制度 篇2

一、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制度。

1、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認識,防止疾病的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

2、明確各部門職責,嚴格按回收流程執行。

3、醫療垃圾應存放於黃色防滲、防銳器穿透的盛裝容器內。

4、暫存地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滲、防鼠、防蚊、防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防止小孩接觸等安全措施。

5、運輸時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醫療垃圾直接接觸身體。

6、每天運送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7、暫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

8、禁止醫療垃圾轉讓、買賣、郵寄。

二、醫療廢物收集、儲存、移交工作制度

1、醫用廢棄物由臨牀各科室產生,臨牀科室按廢棄物分類分別存放在所規定的所有醫用廢棄物標誌的塑料袋內,按標準處理後存放。

2、醫用廢棄物收集時間爲每日按時由各科固定的職工收集,並移交至醫院固定收集點,收集點工作人員按分類,存放在貼有標誌的存放點內存放。

3、收集人按雙人交接做好籤字移交。

4、收集點工作人員,按時與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做好醫用廢物的及時外送移交工作並做好數量登記等工作。

5、每月底將月度報表交醫院感染管理科儲存,以備檢查。

6、收集點工作人員做好地面、送貨車等工具的消毒常規工作,按上級規定消毒藥物及濃度進行消毒。

7、存放點貼有明顯標誌,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

8、工作人員規範上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醫用廢棄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轉賣,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法律責任。

三、醫療廢物職業安全防護制度

1、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處置 過程中預防醫療廢物刺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安全防護知識。

(4)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2、爲有關人員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受到健康損害。

3、在工作中發現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並及時報告。

四、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2、暫存處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誌和“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

3、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4、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醫療廢物應分別存放在容具內,不得混裝,存放設施工具上應有明確的標示。

5、暫存處封閉設施完善,無鼠、蚊蠅、蟑螂。工作人員隨時關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6、對各科室交來的醫療廢物應進行分類稱量並登記。交接雙方簽字。

7、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後,及時對暫存點、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並作好登記。

8、定期檢查暫存處醫療廢物存放容具,對破損的應及時更換。

9、醫療廢物集中上交醫療廢物處理人員時,要嚴格交接手續,在轉送登記本簽字,並對登記本儲存三年備查。

10、暫存處工作人員要作好自我防護措施,防止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一旦發生,應立即處理,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11、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一旦發生,應按照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五、醫療廢物管理培訓制度

1、培訓目的:

透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2、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3.新上崗職工、進修醫生及護士、實習醫生及護士等。

3、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4、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別採用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強化培訓與考覈。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邏輯和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演示。

六、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級上報制度

1、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其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向感染管理科報告,感染管理科在 48 小時內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報告。調查處理結束後,必須將調查處理結果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

(2) 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的科室:

(3) 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

(4)已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2、發生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3、當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人員傷亡或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政府、衛生局報告,並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4、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被醫療廢物污染或損傷時,在採取緊急處理措施的同時立即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七、醫療廢物分類目

感染性廢物

病理性廢物

損傷性廢物

藥物性廢物

化學性廢物

廢物管理制度 篇3

1.各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使用有蓋容器,並按分類貼有標識。如:“感染性廢物”。在放置醫療廢物收集桶的地點應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2.醫療廢物應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黃色垃圾袋上註明。

3.病房由護士長負責,門診、輔助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並制定本部門的醫療廢物處理制度或流程。

4.損傷性廢物應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垃圾袋。

5.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認真檢查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確保無破損。

6.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7.運出科室的醫療廢物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密封不嚴、容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重新封裝並做相應的消毒處理。

8.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黃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應有標識,標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9.醫療廢物儲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嚴禁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黃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爲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後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12.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儲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包括生活垃圾)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袋,並及時密封;

14.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每日清掃,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齊。

15.醫療廢物由廣澤物業公司每日2-5pm專人到各科室統一收集。

16.醫療廢物的交接由廣澤物業公司負責記錄,記錄內容包括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交接雙方簽字。記錄應保留三年。

廢物管理制度 篇4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衛生法律法規,服從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依法持證執業。

2、將本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懸掛於醒目處。每年按時申請校驗一次。如機構地點、診療科目發生變化,應提前申請變更。

3、樹立以病人爲中心的'服務理念,處處爲病人着想,熱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認真診治每一個病人。

4、認真、規範、準確地書寫門診病歷,填寫門診登記、處方。

5、嚴格遵守醫療護理各項技術操作規程,防止醫療事故發生。

6、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發現傳染病及時向疾病控制中心報告,不截留傳染病人。

7、依據國家有關價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項業務收費標準並公示,收款後正規合法的票據。

8、開展健康教育,大力宣傳衛生防病知識。

1、自覺遵守《執業醫師法》,依法持證開展相應的醫療服務工作,不從事註冊範圍以外的業務項目。

2、努力鑽研業務技術,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對待病人態度和藹,檢查認真,診斷正確,治療得當。對診斷不明和危、急、重症病人進行必要的處置並及時提出轉診。

3、認真書寫病歷、處方和各種記錄,發現傳染病應按規定及時報告。

4、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防止醫療事故發生。

5、參與開展健康教育,積極宣傳衛生防病知識。

廢物管理制度 篇5

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社會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根據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一、社會辦醫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爲第一責任人必須對醫療廢物履行管理職責進行日常監督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及管理。

二、應設定醫療廢物桶並加蓋分類收集。分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利器盒等。

三、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標籤。醫療廢物暫存不得超過48小時

四、安瓶、針頭等利器應放入利器盒內,醫療廢物每日交由本轄區內的衛生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處置。

五、被血液、體液污染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牀單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六、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包裝袋,並及時密封。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八、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九、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處置人員收醫療廢物時,應記錄,醫療機構簽名認可。收集總量應與運出診所的總量進行覈對,以免流失。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廢物管理制度 篇6

一、按照《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相關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診所負責人負責醫療廢物暫貯、管理、消毒、交接等具體工作。

三、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四、做好醫療廢物處置的登記,包括醫療廢物來源、種類、重量、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等。登記資料至少儲存5年。

五、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暫存時間不超過48小時。

六、對醫療廢物運送工具在規定的'地點進行清潔和消毒。

七、定期對醫療廢物暫存設施進行衛生學效果監測、評價、存檔、發現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要及時上報。八、按規定填寫醫療廢物轉移聯單,執行雙簽字,資料儲存5年。

九、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監控損害。

廢物管理制度 篇7

1、醫用垃圾暫存站應遠離醫療區、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應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防無關人員進入,以及有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2、按照《關於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建設達標及設定警示標誌的通知》的要求,設定危險廢物警示標識。

3、醫療廢物暫存站由保潔員負責管理。貯存設施和設備應定期消毒。

4、醫用垃圾暫存站只能用於存放醫療廢物,不得混放其他物品。所貯存的'醫療廢物應放入帶蓋的塑料容器中。

5、盛裝醫療廢物的容器應完好無損,發現破裂、開裂,應及時更換、修復。

6、醫療廢物暫存站內應備用應急設備和工具,包括個人安全防護裝備、消防滅火設備、泄露物清理工具、消毒劑、備用容器等。

7、醫療廢物暫存站停用或轉作他用時,應採取措施消除污染。

8、保潔員對各科室集中收集的醫療廢物要按照規定進行稱重、登記,做好有關的交接記錄。

9、醫療廢物暫存站,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制止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廢物管理制度 篇8

1 目的

爲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2 範圍

2.1 本辦法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2.2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送、轉移、處置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

3 危廢管理

3.1 公司安環部對本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3.2 危險廢物實行分類管理,集中處置的原則,實現危險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

3.3 公司應當將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司發展計劃,組織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處置場所和專用設施。

3.4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和污染環境的行爲投訴和舉報。環保部門應當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獎勵。

3.5 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市環保局已申報登記。

3.6 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重新申報登記。

3.7 公司安環部門應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的執行維護工作。

3.8 禁止將危險廢物和其它廢物混合收集、貯存。已經混合的,應當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3.9 禁止向未經許可的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險廢物。

3.10 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3.11 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向環保部門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並領取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在轉移前3日內報告移出地環保部門,同時將到達時間報告移入地環保部門。

3.12 危險廢物接受場所的邊界應當用牆體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閉,並在進出口設定明顯的危險廢物標誌。

3.13 產廢單位、處置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職業防護措施,並制定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方案。

3.14 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15 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3.16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的,其排放的煙氣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3.17 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採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3.18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保證其正常執行和使用,不得擅自關閉、拆除或者停用;確有必要關閉、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須在實施關閉、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內報所在地環保部門批准。環保部門自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應當作出決定。

4 危險廢物運輸管理

4.1 運送危險廢物應配專用車輛,沒有專運車輛的應當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4.2 污水站應與運輸單位或個人簽訂防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協議書,對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進行督促檢查。

4.3 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責任制度並組織實施,嚴禁使用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

4.4 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裝載工程土石方最高點不得超過槽幫上緣50公分,兩側邊緣低於槽幫10-20公分,其它散體物不得超過槽。

廢物管理制度 篇9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設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2、醫療廢物的暫存場所要合理選址,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鼠、防蚊蠅、防盜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潔。

3、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登記、分類收集、暫存、密閉運送。

4、醫務人員出診治療後,應將醫療廢物帶回,不得留在出診地點與生活垃圾混放。

5、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於專用的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字等,登記資料至少儲存三年。

6、收集醫療廢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統一標識,銳利廢物和高度污染的醫療廢物按規定分別放入密閉、防刺、防滲容器或收集袋內。

7、使用專用運送工具,將分類分裝的醫療廢物按規定時間、路線,運送到指定的暫存場所,不得滲漏、遺撒、污染環境。醫療廢物暫存時間不超過2天。

8、醫療廢物管理人員應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廢物管理制度 篇10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蔘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爲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污染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後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玻璃試管等。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管理方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 醫務人員、行政辦公室、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仔細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到達塑料袋的3/4後必須進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內的.所有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區必須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道路運送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5)存放垃圾的容器、運送垃圾的車輛每日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 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6)對一次性醫療廢物,由專人進行回收,做好交接、數量登記,交科室當班人員簽名。

(7)醫院醫療廢物一律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置。醫療廢物暫存區域禁止吸菸、飲食,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定期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8)各科室不得私自處理上述任何污染廢物,如發現有違規者,由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後勤保障制度(通訊、車輛、設備、藥品、物資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長爲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方案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繫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根本情況,瞭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局部採購困難的藥品,制定採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方案,並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於待命狀態,不得用於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後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設備、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紀錄完整。

〔6〕、物資保障成員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廢物管理制度 篇11

1、各科室對在診療、護理、免疫等醫療活動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要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時分類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隨意丟棄。

2、收集部位要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3、收集醫療廢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須有明顯的中文警示標識,每天清潔並用化學消毒劑消毒;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容器外表面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標籤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

5、放入包裝袋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6、盛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達到包裝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密、結實。

7、包裝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8、應指定專人,根據廢物的產生情況,於每天按規定時間將本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和普通垃圾按規定路線運送至指定地點。

9、做好數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記、簽字,登記內容包括科室名稱、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雙方簽字等。

10、定期組織學習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省市及醫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定和要求。

廢物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 爲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防止危險廢物的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公司範圍內從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的,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按照本辦法管理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第四條 生產技術安全科負責全廠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各處室負責本單位內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生產技術安全科按照國家和本市污染源申報登記的有關規定向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報登記。

第六條 供應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全廠危險廢物的對外處置,生產技術安全科負責監督。供應科審查從事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申請處置我廠危險廢物時應出事下列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的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

第七條 供應科督促對購買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將按照從產生、運輸和接受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以下簡稱聯單),並由供應科存檔,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

第八條 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私自將危險廢物賣給無危險廢物處置的單位,生產技術安全科如發現違規行爲,將按照廠有關規定處罰。

第九條 直接從管理、生產危險廢物的人員,由本部門及生產技術安全科組織進行專業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可從事該項工作。

第十條 我廠應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預案,發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發性污染事件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或減輕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 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和場所,必須按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設定統一的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危險廢物運輸識別標誌的申領和放置,按照危險貨物和化學危險品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運輸危險廢物時,委託、運輸和裝卸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危險貨物和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規定執行。

運輸過程中應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損的措施。

禁止使用載客的交通工具裝運危險廢物或者客貨混裝。

第十三條 危險廢物的貯存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有防滲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並必須設定識別危險廢物的明顯標誌。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生產技術安全科對相關管理單位處罰1000元。

(一)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

(二)轉移危險廢物,不按照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

(三)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或者場所不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的;

(八)擅自關閉、閒置或拆除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場所、設施的。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廢物管理制度 篇13

(一)醫療廢物處理管理制度

一、由醫院辦公室、臨牀科室負責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潔人員定時收集,院內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線路進行運送,不能污染環境。集中收集後的生活垃圾應請環保部門及時運走,如無法及時運走的生活垃圾,必須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療室內的廢物筒應加蓋或置存放櫃內,分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廢棄物(如藥品外包裝、鹽水瓶、青黴素瓶等)可以當作生活垃圾處置。敷料、棉籤等放置黃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針頭等置於套有黃色垃圾袋的銳器盒中,小心處理以免損傷。放射性廢物置紅色垃圾袋中。

四、臨牀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當裝滿3/4時紮緊袋口後放入專用醫療廢物暫存容器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標籤。科室內的醫院廢物暫存地應粘貼醫療廢物標誌。

五、廢棄後的注射器與輸液器的針頭等利器、被血液和體液污染的注射器與輸血器等應放入利器盒內,定時由保潔公司的專職人員運至醫療廢物暫存點,減少工作人員刺傷的發生。

六、清潔人員收醫療廢物時,應記錄,臨牀科室簽名認可。科室收集總量應與運出醫院的總量進行覈對,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體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單、尿布、便盆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八、病原體的培養基、菌種等高危廢棄物,應先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劑消毒後,再按醫療廢棄物處理。

九、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包裝袋,並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十一、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那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十二、醫療廢物由醫院專人、定時、固定線路、密封容器進行收集、運送,不能污染環境。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十三、醫療廢物收集人員負責登記各部門醫療廢物的產生量(袋數),並請該部門人員確認。醫療廢物裝箱時,箱外要標明袋數,並加以登記。

十四、醫療廢物收集人員應做好必要的防護,如工作衣、手套等。應及時清運,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送至指定暫存地。

十五、醫院集中存放醫療廢物的房間必須上鎖,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應每天進行清洗、消毒,外牆粘貼有明顯的醫療廢棄物警示標識、“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和醫療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儲存容器應絕對密閉,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設施。

十七、廢棄的麻醉、精神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每天由廣州市無害化處置中心回收、焚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十九、發生醫療廢物處理事故後,按照醫院制定的應急預案、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處置,在24小時內上報縣衛生局和環保局;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的,應當在12小時內報告,並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可能傳染病傳播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二)醫院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5、管理醫療廢物檔案資料。

6、分析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並組織解決。

(三)醫療廢物院內運輸管理規定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並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四)醫療廢物集中存放場所管理規定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菸、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牆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五)醫療廢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於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並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六)職業衛生安全防護要求

一、爲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並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誌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醫療廢物管理意外事件應急預案

一、立即報告院辦。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儘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儘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廢物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爲貫徹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強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治理,防止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儲存、轉移、利用和處理活動。

3、職責

3.3.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發生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標誌和數量的統計,以及危險廢物臺帳的確立。

3.3.2、生產部和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和指導各廠房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各環節的管理,不定期檢查。

3.3.3、安全環保部負責外包處理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外包工作。確保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公司辦理,並按照國家規定有相關資質的運輸方法依法保證運輸。

3.3.4、安全環保部負責公司提出的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運輸、外包辦理申請批准。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相關資料也負責當地環保局的申報和相關處理覈准。

3.3.5、廠長負責審查安全環保部批准的工作。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生產管理

4.1.1、生產工藝部要積極改進生產工藝和生產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產生。

4.1.2、發生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工序班長和單位工作人員負責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的初始收集和日常管理,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4.1.3、各車間主任對本車間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負責,堅決消除滴、泄漏現象。

4.1.4、生產區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收集裝置應有醒目的警示標誌。

4.2、危險廢物運輸

、各車間應立即向安全環保部提出一般固廢和處理危險廢物的申請,以達到廠房存放的臨界值。

、安全環保部和廠長批准後方可運輸。

、負責人、專車運輸,現場負責統計一般固廢和運輸危險廢物。

、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儲存場所應符合國家標準,有醒目的警示標誌。

4.3、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處理

、現場提出的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處理申請,如果安全環保部認爲需要外協處理,可以經廠長批准進行下一步處理。

、廠長導批准後,由安全環保部對有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運輸、處置資質的機構進行運輸、處置。

、現場統計登記。

4.4、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應急處理

、生產車間、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聯合制定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突發情況應急預案,到保單地環保局備案,組織培訓。

、發現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發生、收集、儲存、轉移、和處理異常,及時報告,第一時間處理,必要時由廠長啓動應急預案。

4.5、其他

、一般固廢和危險廢棄物狀況(生產工藝、處理方法、處理計劃)變化前,安全環保部應向當地環保局申請辦理,批准後方可辦理。

、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搬遷首先要經當地環保局批准。

.禁止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與一般廢物混合、混合、混合。

廢物管理制度 篇15

一、總則

1 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危險廢物的管理,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身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 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

(五)《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國家環保部總局令第27號)

(六)《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xx)

(七)《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 第5號)

(八)《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GB15562.2-19xx)

(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的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運、轉移、綜合利用等活動。

二、危險廢物管理責任制度

1.管理部

組長: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是危險廢物管理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危險廢物管理負全面的領導責任,並引導危廢管理穩步向前發展。

①對公司危險廢物管理部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指導和監督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②審查和批准公司危險廢物經營和污染防治計劃,並監督其實施;

③審查、批准公司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檔案和各類報表。

④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2.危險廢物管理部

設立以總經理爲組長領導各部門的危險廢物管理,對公司的各項危廢管理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①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危險廢物管理職能機構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瞭解公司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理和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

③審批危險廢物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④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設計審查,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實施;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向公司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⑥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3.管理成員職責:

具體負責公司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整理、貯存、轉運、轉移、綜合利用,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管理各項工作的實施情況。負責與危險廢物處理資質單位聯絡轉移工作。組織企業員工學習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危險廢物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收集、貯存、轉移和綜合利用具體情況,建立建全檔案、臺帳。組織編制和修定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定期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工作。參與編制和修訂公司危險廢物相關管理制度、管理計劃、應急演練方案、操作規程等檔案。參加業務技術培訓和環境保護管理經驗和技術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

現場專職人員職責 :

1.負責將外來危險廢物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利用場所,並登記管理危險廢物的入、出庫登記檔案。

2.落實危險廢物接收、利用、貯存的種類、數量,協助運輸單位裝卸事宜。

3.危險廢物儲存點的日常檢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識。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不得有泄漏和流失,發現問題,按照技術要求及時處置。

4.負責公司危險廢物利用設施的日常執行及處理臺賬的記錄。

5.落實管理部門分配的其他相關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4、其他相關部門

1、後勤部

負責環保設備,儀器、藥品和備件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運輸、貯存和發放時逸散泄漏污染環境。

負責按各責任單位制訂的採購計劃及時採購勞防用品,覈實所採購的勞防用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合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工作。

2、保安部

負責運輸危險廢棄物車輛進出入管理與登記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廠區。透過全廠監控系統實時對進出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進行不間斷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在事故救援過程中,負責現場保護、車輛管理和人員的疏散工作。

三、標識管理制度

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2.收集、貯存、運輸、綜合利用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危險廢棄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損、蓋子損壞或其它可能導致廢棄物泄漏的隱患。廢棄物收集容器應粘貼危險廢棄物標籤,明顯標示其中的廢棄物名稱、主要成分與性質,並保持清晰可見。

3.危險廢物的標識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xx)及《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GB15562.2-19xx)要求。

附1:危險廢棄物貯存場所警示牌樣式:

附2:危險廢棄物包裝、容器標識樣式:

四、管理計劃制度

1. 每年1月之前由公司部門負責人根據危險廢物收集、產生、貯存、轉移臺賬彙總年度的公司的危險廢物情況,總結上年度危險管理工作進展及存在的問題,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整改措施。按照省固廢中心的要求填寫《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2.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經公司危廢管理部門簽字蓋章,交區環保局備案。

五、申報登記制度

1. 公司接收、庫存,以及危廢利用過程產生的次生危險廢物種類、性質、數量、轉移(或綜合利用)去向、危險廢物的貯存場所,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如實進行申報登記。

2. 每年年底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統計整年接收量,如實填寫年度固廢申報登記表並交至區環保局。

六、分類管理制度

1.收集、貯存、轉移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特性結合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xx版)對危險廢物進行識別並分類,防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轉移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2.貯存危險廢物時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廢物管理制度 篇16

一、醫療廢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專人負責,後勤負責對醫療廢物回收全過程進行監管。

三、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標準預防原則做好個人防護和手衛生管理。

四、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使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包裝密閉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顯醫療廢物標識並達到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的專用車輛,按照指定的`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六、在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應當確保安全,不得丟棄、遺撒醫療廢物,不得將不符合要求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泄露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七、運輸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使用後的運輸工具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八、對回收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九、禁止在運送過程中隨意遺撒、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盜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十、職業暴露防護用品配置齊全,專職回收人員熟練掌握職業暴露處理流程。

廢物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爲了確保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編制本公司在用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生產技術部負責公司危化品輸送管道的管理工作;

3.2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危化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控制程序

4.1危險化學品管道的使用登記

使用單位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管道監察範圍的危險化學品管道,按照《危險化學品管道使用登記規則》的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備案。

4.2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技術檔案管理

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技術檔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檢驗、維修危險化學品管道的重要依據。所有危險化學品管道,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

4.3危險化學品管道管理人員的職責

危險化學品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並履行下列職責:

4.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標準、法規、制度;

4.3.2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技術檔案;

4.3.3編制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4.3.4參與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4.3.5制定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並實施;

4.3.6參與危險化學品管道工藝參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4.3.7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4.3.8參與危險化學品管道事故分析;

4.3.9負責有關危險化學品管道的統計上報。

4.4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4.4.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安全技術和崗位操作學習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才能持證上崗。

4.4.2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技術特性、系統結構、工藝流程、工藝指標、可能發生的事故和因採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結構、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4.4.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超壓、超溫執行。

4.5巡線檢查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做好巡迴檢查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和處理。每天巡線1次,巡迴檢查的項目應包括:

(1)各項工藝操作指標參數、執行情況、系統平衡情況;

(2)管道接頭、閥門及管件密封情況,是否存在泄漏;

(3)保溫層、防腐層和保護層是否完好;

(4)管道震動情況;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間、管道和相臨構件的摩察情況;

(7)閥門等操作機構潤滑是否完好;

(8)靜電跨接、靜電接地、抗腐蝕陰極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9)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4.7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是保證和延長使用壽命的重要基礎。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4.8危險化學品管道的新建、擴建、改建管理

4.8.1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的規定及時向危險化學品管道監察部門申報監檢;

4.8.2項目報建審批及備案手續必須齊全;

4.8.3按規定組織設計交底和施工圖審查;

4.8.4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安裝施工進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設定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安全質量管理責任等內容;

4.8.5所選擇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危險化學品管道安裝單位、檢測單位、防腐單位和相應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製造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

4.8.6採購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和設備必須符合設計檔案及質量要求;

4.8.7危險化學品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的基本要求:危險化學品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單位必須具備一定的能力和資格,必須具有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具有與之相應的技術力量、設備和檢測手段,對危險化學品管道進行重大的技術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要求一致。

4.8.8危險化學品管道的修理和技術改造必須做到:結構合理,保證管系的強度能滿足最高工作壓力的要求;管道的補焊、更換管段、管件及熱處理等技術要求,應按現行的技術規範,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必要時進行強度校覈;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須有焊接工藝評定,焊接材料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4.8.9管道檢修前的安全要求:管道系統的降溫、卸壓、放料和置換,管道系統停車後,應按操作規程把管道溫度降至45℃以下,卸壓至大氣壓,放料應徹底。介質爲易燃、易爆和有害氣體的管道,應採用惰性氣體進行置換。用盲板將待修管道與不修的管道隔離。清洗和吹掃。氣體取樣分析,確認合格後方能交付檢修。

4.9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定期檢驗

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定期檢驗,分爲在線檢驗與全面檢驗。

4.9.1在線檢驗是在執行條件下對在用工業管道進行的檢驗,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和方案,在線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4.9.2在線檢驗工作由使用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也可將檢驗工作委託給具有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在線檢驗的檢驗人員資格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覈或認可,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安排檢驗工作。

4.9.3在線檢驗一般以宏觀檢查和安全附件檢驗爲主,必要時進行測厚檢查和電阻值測量。

4.9.4以上規定的在線檢驗項目是在線檢驗的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項目和內容,並進行檢驗工作。

4.9.5在在線檢驗開始前,使用單位應準備好與檢驗有關的管道平面佈置圖、管道工藝流程圖、單線圖、歷次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報告、執行參數等技術資料,檢驗人員應在瞭解這些資料的基礎上對管道執行記錄、開停車記錄、管道隱患監護措施實施情況記錄、管道改造施工記錄、檢修報告、管道泄漏等事故處理記錄等進行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驗方案。

4.9.6宏觀檢查的主要檢查項目和內容如下:泄漏檢查、絕熱層、防腐層檢查、振動檢查、位置與變形檢查、支吊架檢查、閥門檢查、法蘭檢查、膨脹節檢查、陰極保護裝置檢查、管道標識檢查。

4.9.7對重要管道或有明顯腐蝕和沖刷減薄的彎頭、三通、管徑突變部位及相鄰直管部位應採取抽查的方式進行壁厚測定。壁厚測定宜做到定點測厚。

4.9.8對輸送易燃、易爆介質的管道採取抽查的方式進行防靜電接地電阻和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的測定。管道對地電阻不得大於100Ω,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應小於0.03Ω。

4.9.9安全附件檢驗按規程相關要求進行。

4.9.10在線檢驗發現管道存在異常情況和問題時,使用單位應認真分析原因,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4.9.11使用單位負責制定在用工業管道全面檢驗計劃,安排全面檢驗工作,按時申報全面檢驗。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的現場準備工作,確保所提供檢驗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處於適宜的待檢驗狀態;提供安全的檢驗環境,負責檢驗所必需的輔助工作,並協助檢驗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

5、相關記錄

《危險化學品管道巡線檢查記錄》

廢物管理制度 篇18

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職責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5、管理醫療廢物檔案資料。

6、分析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並組織解決。

廢物管理制度 篇19

1、醫療廢物暫存地點的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穿戴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滲圍裙及袖套、手套、膠靴、必要時戴防目鏡等)後方可進入工作場地,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分類收集,和接收產生地的醫療廢物交接時要過秤,按科室逐類登記,並分類封扎,掛放警示標識。

3、負責醫療廢物收集分類登記,登記內容包括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4、警示標籤: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並註明產生科室或部門、收集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6、禁止在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吸菸”、“飲食”等。

7、嚴格辦理醫療廢物轉交手續,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儲存轉移聯單。

8、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後,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

9、每天做好個人衛生處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一經發現將依法處理。

11、每月將醫療廢物按科室分類彙總統計表,報送院感科備案。

廢物管理制度 篇20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醫療廢物貯存、處置設施或者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二、必須與生活垃圾存放地分開,有防雨淋的裝置,基地高度應確保設施內不受雨水衝擊和浸泡。

三、必須與醫療區、人員活動密集區隔開,有嚴密的封閉措施,有專人管理。

四、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在廢物清運之後消毒和清洗。清洗液應排入醫療廢水消毒處理系統。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理置。

七、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的處理應儘量做到日產日清,做不到日產日清的,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九、診療過程中產生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及病理切片後廢棄的人體組織等,不能及時轉運至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時,應放置在專用冰櫃內。

廢物管理制度 篇21

1、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依據

《固體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並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生產量、流向、儲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2、建立臺賬的意義和目的

建立危險廢物臺賬,如實記載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資訊,是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的`基礎性內容,是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是生產單位管理危險廢物的重要依據。提高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數據的準確性。

3、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的要求

跟蹤記錄危險廢物在生產單位內部運轉的整個流程。與生產記錄相結合,建立危險廢物臺賬。

廢物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爲了貫徹“安全生產、安全供氣”的生產、供應方針,使煤氣管道在各區域內時時處在安全狀態,進一步規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的檢查、操作環節,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從而使外送煤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患於未然,爲公司正常連續生產和安全供氣提供保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部頒發的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2、煤氣管道的結構與施工

2.1煤氣管道和附件的連接可採用法蘭、螺紋,其它部位應儘量採用焊接。

2.2煤氣管道的垂直焊縫距去座邊端不小於300mm,水平焊縫應位於支座的上方。

2.3煤氣管道應採取消除靜電和防雷的措施。

3、煤氣管道的敷設

3.1煤氣管道應架空敷設,若架空有困難,可埋地敷設。

3.2煤氣管道敷設應遵守下列規定: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柱或橋架上;不應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場)和倉庫區域敷設;煤氣輸送主管管底離地面距離不宜低於6米,煤氣分配主管不宜低於4.5米。

3.3地下煤氣管道的敷設:煤氣管道應視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設定排液裝置,應在地面上設有明顯標誌。

3.4嚴禁在煤氣設備和管道附近設定易燃及有腐蝕液體的管道。

4、煤氣管道的日常管理

4.1架空的橋架煤氣管道,安裝完畢後應在外表塗刷防鏽塗料,定期做防腐處理。

4.2煤氣設備、管道、閥門應有定期檢修,按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3煤氣及附屬設備,每班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得拖延時間,煤氣區域維修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4.4冬季對煤氣設備、煤氣排液管道進行保溫。

5、煤氣管道的檢修

5.1煤氣管道發生凍結或堵塞時,可用蒸汽加熱管道,絕對禁止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發生起火或爆炸。

5.2凡處理煤氣設備內部時,要取樣進行氧含量分析。

5.3在有煤氣的管道上,抽、堵盲板時,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並且要有監護人員。

5.4凡處理煤氣設備和煤氣管道時,當放散管開着時,不準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災或爆炸。

5.5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並將內部煤氣吹淨,長期檢修或停用煤氣設施,必須開啟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設施內的自然通風。

5.6煤氣管道、設備嚴禁用鐵器敲打,以保證設備完好並防止產生火花引起煤氣着火或爆炸。

5.7煤氣檢修高空作業時,一定要繫好安全帶,注意安全。

5.8煤氣管道動火檢修時,應按照規定辦理動火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各項防範措施,監護人員要在現場監督指導。

6、煤氣管道應急處置

6.1搶救煤氣事故的所有人員,都必須服從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現場應劃出危險區域。

6.2發生煤氣爆炸事故後,應立即切斷煤氣來源,迅速將殘餘煤氣處理乾淨。

6.3煤氣管道、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公司生產調度中心,並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7、煤氣巡線工職責

7.1在工段長的領導下,承擔外線煤氣管道的安全執行工作。

7.2熟悉管道系統位置和結構,掌握安全操作規程

7.3執行崗位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外線煤氣管道巡查工作。

7.4按時巡檢,及時抽水、放液,防止凝水缸積水堵塞、管道泄露,排查安全隱患,發現異常及時彙報。

7.5加強沿線煤氣控制閥及凝水缸的維護,保證閥門靈活好用,並監護野外煤氣管線周圍嚴禁取土、挖坑等。

7.6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好吸污車的使用和保養。

7.7按時認真填寫巡檢工作日誌。

7.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巡線工排放煤氣冷凝液注意事項:

8.1排液時不要將煤氣放出,以防煤氣中毒;

8.2經常定期排放,以保證煤氣質量及安全,排放完後應及時將閥門關閉。

8.3非工作人員嚴禁開動煤氣管道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