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全書匯>辦公>行政公文>決議>扶貧搬遷協議書

扶貧搬遷協議書

全書匯 人氣:2.49W

扶貧是爲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進行扶貧搬遷時需要簽訂一份協議書,以免引起麻煩。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扶貧搬遷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扶貧搬遷協議書
扶貧搬遷協議書範文篇一

甲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1、安置地點:安置地位於村組,該土地沒有權屬爭議。2、安置方式:採用集中安置,戶型設計圖紙如下(按乙方實際家庭人數進行設計),實行統規統建。3、補助標準:根據乙方家庭實際人口數計算,每人補助不超過平方米,補助標準爲不低於元/平方米,實行集中安置的,基礎設施由項目實施單位統一配套搞好。4、搬遷時間:新房建成交付時間爲年月日前,乙方應在交付後日內遷入新居。5、原住房處置要求:乙方應在自新房交付日起日內,對原住房進行拆除並交出宅基地。6、資金籌集責任:乙方應按元/人,將自籌資金在協議簽訂時交給甲方,其他工程建設資金來源由甲方協調。7、甲乙雙方其他義務:乙方要求集中安置的,由甲方統一安排用地,要求分散安置的,自行與村組協商用地,村組應提供幫助,乙方自協議簽訂日起,不得反悔,不得違背協議拒不拆除舊房,不得佔用原宅基地,甲方對安置工程建設進度,房屋質量監管負有業主責任,如因工程質量,建設進度產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日生效。

甲方:法人簽字: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月日

扶貧搬遷協議書範文篇二

甲方:**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家庭住址:甲、乙雙方根據市、縣高山生態扶貧搬遷相關政策規定,經協商簽訂本搬遷安置協議,並一致達成如下內容: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1、負責組織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高山生態扶貧搬遷和安置;2、對乙方進行高山生態扶貧搬遷過程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檢查和驗收;3、乙方按要求完成搬遷安置後,甲方及時按政策規定將補助資金兌現給乙方 人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兌現補助資金標準爲:農搬城6000元/人農搬農4000元/人其他);4、乙方搬遷安置後,甲方爲乙方生產生活提供方便,指導乙方發展產業,爲乙方提供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幫助其脫貧致富。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1、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和領導,按甲方要求有序實施搬遷;2、按照甲方要求如實、及時提供相關證件和材料;3、享受**府發〔20xx〕36號檔案規定的高山生態扶貧搬遷相關政策。共人,補助資金標準爲 元/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4、搬遷安置後,按政策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助資金。

三、其他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搬遷安置後,經鎮、縣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享受相應補助;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扶貧搬遷協議書範文篇三

甲方: 鄉(鎮)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戶主),身份證號: 現居住 鄉(鎮) 村 組,家庭現有人口 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人。

根據《臨澤縣20xx-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甲方和乙方就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負責宣傳貫徹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政策,積極參與調查摸底,統計上報易地扶貧搬遷相關情況,根據乙方的選擇,彙總後確定建設戶型與數量;

2.負責安置點土地徵用、規劃設計、房屋建設質量監管等工作,確保達到驗收標準;

3.負責安置點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基本實現綠化、亮化和美化;

4.負責及時與有關部門對接,程序合法到位,符合條件的按標準發放補助資金;

5.負責落實好搬遷對象搬遷安置前的相關工作,重點做好乙方老宅拆除工作和確保社會穩定;

6.確保 年 月底前房屋達到搬遷入住條件,並有序組織搬遷入住。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享受我縣易地扶貧搬遷、宅基地改革試點優惠政策,在冊建檔立卡貧困戶屬於水庫移民戶的,兩項搬遷政策疊加享受;

2.乙方自願選擇 (縣城、集鎮商品房或規劃村莊),安置戶型爲 平方米(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

3.在縣城和集鎮購買商品房範圍,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自願按建房協議要求支付建房資金;

5.乙方在搬遷入住前必須足額繳齊個人應承擔的房屋建設費用,方可領取房屋鑰匙;

6.乙方在搬遷入住安置房後,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自行實施的室內外裝飾工程,必須符合中心村莊安置點規劃要求,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自願在搬遷後 年 月 日內主動拆除所有原老宅並達到復墾條件。

三、相關條款

1.統建房屋單價原則上爲土建成本價和土地徵收費用;

2.乙方享受的各項政策補助按有關檔案執行;

3.甲方對統建安置房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

4.貧困戶貧困人口人數按照臨澤縣在冊建檔立卡資訊系統確定;

5.購買商品房截止日期爲 年 月 日。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鎮)人民政府、縣易地搬遷辦各備案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必須攜戶口本、戶主身份證交甲方審覈後方可簽訂本協議)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手印)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TAG標籤:#協議書 #扶貧 #搬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