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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精選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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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

甲方: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精選28篇)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爲其原創作品並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適用地域爲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後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

稿件數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數以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數爲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並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協議書精選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透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透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檔案,該檔案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着作權的檔案、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透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資訊,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透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透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透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透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檔案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檔案、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資訊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資訊。上述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資訊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資訊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資訊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援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透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資訊;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資訊和檔案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3

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合作協議

爲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爲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_____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_____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資訊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_____,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資訊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_____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資訊公衆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資訊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資訊服務和公衆資訊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合作機制

爲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_____、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_____,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資訊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4

國家版權局關於下發對臺港澳版權貿易示範《出版合同》的通知              (1990年8月2日)   各省、自治區、____市版權局(處),新聞出版局:   目前,在對臺港澳版權貿易活動中,版權所有者與使用者之間所簽訂的權利授讓合同存在着形式不統一,內容簡繁各異,主要條款不完備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但不能準確反映雙方當事人的意志,不利於合同的有效履行,而且也給版權管理機關審覈合同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爲此,我們結合對臺港澳版權貿易的特點,本着簡便、實際、有效、易行的原則,擬製了適用於對臺港澳版權貿易的示範出版合同,以供版權所有者、使用者簽訂合同時參考。   附:                 出版合同   甲方(權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區出版發行該作品之  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

第三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

第一條所述的權利,並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徵得書面意見),並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   1.版稅:版定價  215;  %  215;印數   

第一版最低印數爲  冊;每冊定價爲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版〔  元每千字〕+〔基本稿酬  %每千冊〕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條 :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月內出版該作品之  版,並於出版後的____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____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   版權使用費以  結算。   

第六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  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 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日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知識產權合同範本:出版合同(臺港澳版權)文檔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1187字編輯推薦:d文檔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5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帳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於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資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爲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於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爲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範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一、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本合同金額的20%。

二、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資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6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____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7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願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願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爲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託辦理知識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爲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爲知識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知識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範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知識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諮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知識產權宣傳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資訊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知識產權項目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字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辦理甲方涉及商標註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項目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辦理甲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祕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知識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項目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爲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爲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

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爲便於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知識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知識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閱相關檔案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知識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瞭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祕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知識產權顧問關係,並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誌來說明這種關係。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範本精選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8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檔案、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9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透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透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檔案,該檔案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檔案、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透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資訊,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透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透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透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透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檔案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檔案、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資訊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資訊。上述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資訊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資訊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資訊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援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透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資訊;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資訊和檔案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受聘於————————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爲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資訊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爲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爲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資訊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資訊;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資訊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資訊。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資訊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資訊:

獲得資訊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資訊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資訊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資訊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1

鑑於:基於G和G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以下簡稱“本”),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透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表決程序透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檔案,該檔案將在本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成員提交到本,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是指由一個或多個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着作權的檔案、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範圍

除非許和被許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G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表決程序透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成員共同享有。

3.3 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資訊,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透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透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透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透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

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於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檔案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向被許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檔案、資料、成果提交到,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資訊

許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資訊。上述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資訊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資訊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資訊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沒有義務向被許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援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各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透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應立即停止使用許任何知識產權或資訊;且被許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向其提供的所有資訊和檔案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與乙方在任職前、任職期間及任職後的發明和作品的權利歸屬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僱於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爲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祕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並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後。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並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爲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於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製作、委託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爲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並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二條 任職期間及之後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祕密和技術訣竅:(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爲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於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資訊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資訊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於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並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獲得註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儲存

乙方同意儲存並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三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後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他的知識產權。這裏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資訊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爲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他文書,並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後,在乙方能力範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爲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作爲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並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許的行爲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並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於乙方親自執行。

第四條 歸還甲方檔案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並且不會保留、另行研製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他檔案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複製品或者其他屬於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五條 對新僱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乙方承諾向乙方新僱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新僱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僱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爲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七條 違約救濟

7.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並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7.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爲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透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爲。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爲對違約行爲可採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爲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八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9.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爲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並不影響於任何其他的條款和規定,並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爲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11.2 文字: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爲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爲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透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3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啓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檔案爲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 、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檔案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爲準。

五、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註冊申請不予覈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檔案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甲方解除僱傭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相應條例的規定,簽訂本離職保密協議。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職務範圍或非職務範圍內知悉的能爲甲方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祕密(即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爲本協議保護範疇。

乙方離職後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

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檔案;

(2)甲方簽定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檔案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賬等客戶資料和資訊;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乙方全部或部分違反此協議的,對甲方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甲方將保留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5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檔案、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天內將人民幣(¥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開始啓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局所發檔案爲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檔案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爲準。

五、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註冊申請不予覈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檔案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7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檔案、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8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檔案;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資訊網整理!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資訊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知識產權合同範X精選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於________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爲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資訊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爲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爲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資訊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資訊;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資訊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資訊。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資訊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資訊:獲得資訊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資訊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資訊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資訊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爲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爲。

2.保守構成祕密資訊要素的資訊:甲方的上述祕密資訊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衆所知,但未產生該資訊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爲公衆知識,這種資訊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資訊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資訊,不得誘導第三人透過收集部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資訊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爲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進階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爲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1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0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

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

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

(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1

下面是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範本參閱,由整理髮布,希望能滿足大家的閱讀需求,詳細內容介紹請看全文。主辦方(甲方):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編碼:參展方(乙方):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編碼:爲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____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

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複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繫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爲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

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

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

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

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透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字的,應當以中文文字爲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述就是小編分享的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範本參閱,是否對您有所啓示呢更多的精彩內容發佈盡在這裏,歡迎查閱。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2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3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是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取得成果後依法享有的權利。通常分爲兩部分,即“工業產權”和“版權”。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1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___,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

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檔案、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更好地把專利技術轉化爲生產力,甲、乙方現就媒體載體專利(專利號:_____________)區域性許可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許可乙方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使用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專利,使用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保證不在協議區域的協議時間內與

第三方簽訂和本專利相關有許可的使用權;

三、甲方在提供專利技術的同步提供實施本專利相關的策劃案,包括的公司的運作、管理、佈局等文字材料;

四、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將專利技術的區域性使用權的使用費用以現金的形式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本專利區域性使用權轉讓的總費用爲________萬元;

五、乙方對於本專利涉及的相關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除專利人和

第三方已經公佈的內容外,乙方不得將專利內容和策劃案的內容透露或者轉讓給其它方,如有此類行爲發生乙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許可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解決;

七、在協商未能解決爭議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協議的附件

①專利證書的複印件;

②專利相關策劃案文稿;

③簽約雙方的證明檔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3

許: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爲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

_________(被許)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使用,且________(被許)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

本合同許是________(許)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 許可

3.1許允許被許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同意,許不得允許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 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須於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許支付該年度許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不需向許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許權利:

(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

b)有權要求被許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 許義務:

(

a)除非經被許同意,許不得允許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

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造成任何損失,許保證使被許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進行賠償。

(

c)許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要求,在被許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

d)本合同簽訂後,許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

e)根據被許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 被許權利:

(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所有。

6.4 被許義務:

(

a)非經許同意,被許不得與

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檔案,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

8.1和

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許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該等終止。一俟被許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 許陳述和保證:

(

a)許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

b)許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

c)許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

d)許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 被許陳述和保證:

(

a)被許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

b)被許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

c)被許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有約束力的責任。

(

d)被許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 不可抗力

1

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爲及不作爲)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

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

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標準樣書.2(

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 其他規定

1

2.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

2.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

2.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

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

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

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檔案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檔案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許)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

4.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

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 附則

1

5.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

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蓋章):_________ 被許(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模板精選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4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爲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甲方:

地址:順德市北滘鎮蓬萊路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爲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註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等。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爲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爲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爲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閱、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爲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甲方:

地址:順德市北滘鎮蓬萊路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爲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商標[註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等。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5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受聘於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爲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

而這些資訊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爲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乙方爲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甲方對公知資訊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資訊;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資訊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資訊。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資訊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資訊:獲得資訊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資訊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資訊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資訊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三、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爲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爲。

2.保守構成祕密資訊要素的資訊:甲方的上述祕密資訊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衆所知,但未產生該資訊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爲公衆知識,這種資訊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資訊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資訊,不得誘導第三人透過收集部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資訊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爲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進階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爲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6

甲方(單位):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因乙方現爲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保密部分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範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資訊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祕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檔案的原件或副件;

(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資訊、客戶資訊、客戶經營狀況等;

(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檔案、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採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資訊等。

(7)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其身份及其他相關資訊、客戶聯繫方式和客戶銷售策略等;

(8)下列資訊亦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資訊。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資訊”均爲甲方的保密資訊。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資訊,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資訊。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資訊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資訊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爲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

2.2、乙方在爲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資訊。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爲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3、乙方同意對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2.3.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資訊,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爲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資訊;

2.3.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資訊予以妥善儲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2.3.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資訊;亦不得依據保密資訊,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3.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資訊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2.3.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資訊的使用記錄;

2.3.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資訊、爲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資訊等。

2.5、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6、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7、保密資訊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佈保密資訊,或者保密資訊爲公衆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8、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爲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離職後,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透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繫乙方,則乙方應將該資訊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繫。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不影響本協議效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並同意遵守執行。

3.3、甲方將不定期的修改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並透過電子郵件、公司網絡平臺等進行發佈,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檔案,並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甲方爲此支出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爲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資訊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爲時,均被視爲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知識產權部分

第五條 定義

5.1、“知識產權”:是指已註冊和未註冊的、包括進行了註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誌、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爲何種形式,記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5.2、“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爲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檔案、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原始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檔案、樣本、日誌、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產品”)

第六條 知識產權歸屬

6.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於甲方:

6.1.1、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4、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2、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後兩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於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於甲方。

6.3、乙方同意,在受僱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後,如爲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籤署有關檔案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6.4、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爲甲方利益、並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爲。

6.5、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僱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佔、使用或者擅自複製、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檔案、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7

卡拉OK製作大獎賽知識產權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ok製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ok製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於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說明,並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願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願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ok製作大獎賽,並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檔案,歌詞和_____。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製作的所有作品屬於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於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原始或經修改的形式)或方式(例如書面檔案、口頭討論、錄音或其他電子記錄媒介、或直接觀看方式)向其關聯人(包括同學,朋友,老師,校系辦公人員,家人等)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佈的資訊(例如產品、設計和規格、研究成果、發明、公式、硬件config、過程、軟件、數據、程序和專有知識),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資訊(包括以上資訊及其基礎上的分析,編排,研究及其他演生材料),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後的行爲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於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資訊(下稱保密資訊),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資訊。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資訊的任何檔案、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燬,或進行其他處置,並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資訊。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_____均應適用_____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知識產權合同協議 篇2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

身份證住址: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爲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爲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資訊祕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一)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爲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執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爲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類型: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執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資訊、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資訊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資訊;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資訊;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檔案、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爲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爲,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檔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資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爲本協議。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爲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資訊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限制競爭性行爲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的資訊。

第七條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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