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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企業客戶服務協議(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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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企業客戶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企業客戶服務協議(精選3篇)

乙方:中國XX銀行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雙方業務行爲,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電子銀行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下列用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爲

“電子銀行”是指透過網絡和電子終端爲客戶提供自助金融服務的虛擬銀行。中國XX銀行電子銀行透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爲客戶提供查詢、轉賬、支付結算和理財等資金管理服務。

“客戶證書”指用於存放客戶身份標識,並對客戶發送的電子銀行交易資訊進行數字簽名的電子檔案。

“企業”指在我行開立帳戶的企事業及其他單位。

“分支機構”指與甲方具有業務往來關係或行政隸屬關係並在我行開立帳戶的單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業務合作伙伴、行政隸屬機構等。

“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指客戶以客戶編號(卡號)或客戶證書以及相應密碼,透過網絡向銀行發出的查詢、轉賬等要求。

“帳戶查詢、轉賬授權書”是甲方的分支機構授權乙方爲甲方提供其帳戶資訊,或同時授權乙方按照甲方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從其帳戶中劃轉資金的書面證明檔案。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甲方自願申請註冊乙方電子銀行,經乙方同意後,將有權根據註冊項目的不同享受相應的服務。

(二)甲方有權對簽署“帳戶查詢、轉賬授權書”的分支機構,依據分支機構授權的權限不同,透過電子銀行渠道查詢其帳戶或從其帳戶劃轉資金。

(三)服務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辦理電子銀行註銷手續。

(四)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甲方無須退回客戶證書和讀卡器。

(五)因網絡、通訊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透過乙方電子銀行系統辦理業務時,甲方或其分支機構可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相應銀行業務。

(六)甲方對乙方電子銀行服務如有疑問、建議或意見時,可撥打電話“95588”、登入乙方網站或到乙方各營業網點進行諮詢和投訴。

二、義務

(一)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應遵守和乙方網站公佈的交易規則。

(二)甲方辦理電子銀行註冊、註銷、變更等手續,應提供相關資料,填寫相關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業務申請表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甲方應保證所填寫的申請表和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對於因甲方提供資訊不真實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領取客戶證書時,須確認並交回企業客戶證書領取單,通知銀行解凍客戶證書。

(四)甲方必須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戶編號(卡號)、密碼及客戶證書,不得提供給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時應明確使用人員的權限設定,明確各項操作授權的控制,以防範內部風險、保護帳戶資金安全。甲方對所有使用客戶編號(卡號)、密碼及客戶證書進行的操作負責。乙方執行透過安全程序的電子支付指令後,甲方不得要求變更或撤銷電子支付指令。

(七)甲方應保證辦理電子支付業務帳戶的支付能力,並嚴格遵守支付結算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

(八)如甲方發現乙方對其電子銀行業務指令的處理確有錯誤,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甲方使用乙方電子銀行服務,應按照中國XX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相關_____標準支付各項費用,並同意乙方從其帳戶主動扣收。

(十)甲方不得以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爲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惡意攻擊乙方電子銀行系統。

(十二)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時,如其使用的服務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業務規定或規則的需同時遵守。

(十三)甲方長期不使用電子銀行,應主動申請辦理註銷手續。

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資信情況,決定是否受理甲方的註冊申請。

(二)乙方有權制定電子銀行業務_____標準,並在網站及營業網點進行公佈。

(三)乙方具有對電子銀行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的權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不遵守乙方有關業務規定或存在惡意操作、詆譭、損害乙方聲譽等情況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服務,並保留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甲方利用乙方電子銀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活動的,乙方將按照有權部門的要求停止爲其辦理電子銀行業務。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機構已在甲方相關申請表中列示但並未簽署“帳戶查詢、轉賬授權書”的,乙方不負責爲甲方提供未經授權的電子銀行服務。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辦理業務,爲甲方辦理轉賬等業務的時間以乙方在電子銀行系統中處理的時間爲準。對所有使用甲方客戶編號(卡號)、密碼或客戶證書進行的操作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由此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作爲處理電子銀行業務的有效憑據。

(七)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提交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不承擔任何責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2.甲方帳戶存款餘額或信用額度不足;

3.甲方帳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關業務規定正確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屬乙方過失的情況。

(八)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繳納的有關費用。

二、義務

(一)乙方對於電子銀行所使用的相關軟件的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乙方負責及時爲甲方辦理電子銀行註冊手續,並按甲方註冊功能的不同爲甲方提供相應的電子銀行服務。

(三)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業務諮詢服務,並在乙方網站公佈業務介紹、熱點解答、交易規則等內容。

(四)乙方應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使用甲方的資料和交易記錄。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有保密的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乙方同意甲方申請後,應及時將客戶證書及密碼交付給甲方,並保證在交付之前該客戶證書均處於凍結狀態。

(六)在乙方系統正常執行情況下,乙方負責及時準確地處理甲方發送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提供服務如下:

1.爲甲方提供24小時網上查詢服務。

2.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內同城支付指令即時處理,實時入賬。

3.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內異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時處理,2小時內入賬;普通指令當天處理,次工作日內入賬。

4.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外同城/異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處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對電子銀行業務的問題反映時,應及時進行調查並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第四條 法律適用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可適用通行的金融慣例。

本協議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的補充而非替代檔案,如本協議與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有衝突,涉及電子銀行業務的,應以本協議爲準。

第五條 差錯和爭議的解決

甲方發現自身未按規定操作,或由於自身其他原因造成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未執行、未適當執行、延遲執行的,應及時透過撥打服務熱線“95588”或到營業網點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調查並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因乙方工作失誤導致甲方支付指令處理延誤的,乙方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賠償。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協議的中止和終止

乙方提供的電子銀行服務受甲方註冊帳戶情況的制約,如該帳戶掛失、止付、清戶等原因不能使用,相關服務自動中止。甲方註冊帳戶狀態恢復正常時,乙方重新提供相應服務。

甲方電子銀行註銷手續辦理完畢,本協議即爲終止。

在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其他乙方業務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並不意味着終止前所發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銷,也不能消除因終止前的交易所帶來的任何法律後果。

第七條 協議的效力和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確認無效,都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本協議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戶證書和密碼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企業客戶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雙方業務行爲,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電子銀行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下列用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爲

“電子銀行”是指透過網絡和電子終端爲客戶提供自助金融服務的虛擬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透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爲客戶提供查詢、轉賬、支付結算和理財等資金管理服務。

“客戶證書”指用於存放客戶身份標識,並對客戶發送的電子銀行交易資訊進行數字簽名的電子檔案。

“企業”指在我行開立帳戶的企事業及其他單位。

“分支機構”指與甲方具有業務往來關係或行政隸屬關係並在我行開立帳戶的單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業務合作伙伴、行政隸屬機構等。

“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指客戶以客戶編號(卡號)或客戶證書以及相應密碼,透過網絡向銀行發出的查詢、轉賬等要求。

“帳戶查詢、轉賬授權書”是甲方的分支機構授權乙方爲甲方提供其帳戶資訊,或同時授權乙方按照甲方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從其帳戶中劃轉資金的書面證明檔案。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甲方自願申請註冊乙方電子銀行,經乙方同意後,將有權根據註冊項目的不同享受相應的服務。

(二)甲方有權對簽署“帳戶查詢、轉賬授權書”的分支機構,依據分支機構授權的權限不同,透過電子銀行渠道查詢其帳戶或從其帳戶劃轉資金。

(三)服務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辦理電子銀行註銷手續。

(四)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甲方無須退回客戶證書和讀卡器。

(五)因網絡、通訊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透過乙方電子銀行系統辦理業務時,甲方或其分支機構可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相應銀行業務。

(六)甲方對乙方電子銀行服務如有疑問、建議或意見時,可撥打電話“95588”、登入乙方網站或到乙方各營業網點進行諮詢和投訴。

二、義務

(一)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應遵守《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章程》和乙方網站公佈的交易規則。

(二)甲方辦理電子銀行註冊、註銷、變更等手續,應提供相關資料,填寫相關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業務申請表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甲方應保證所填寫的申請表和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對於因甲方提供資訊不真實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領取客戶證書時,須確認並交回企業客戶證書領取單,通知銀行解凍客戶證書。

(四)甲方必須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戶編號(卡號)、密碼及客戶證書,不得提供給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時應明確使用人員的權限設定,明確各項操作授權的控制,以防範內部風險、保護帳戶資金安全。甲方對所有使用客戶編號(卡號)、密碼及客戶證書進行的操作負責。乙方執行透過安全程序的電子支付指令後,甲方不得要求變更或撤銷電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客戶證書在有效期內損毀、鎖碼、遺失或密碼泄露、遺忘,應及時到營業網點辦理更換、解鎖、掛失或密碼重置手續。辦妥上述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在使用電子銀行服務過程中,所提供的資料資訊如有更改,例如基本註冊資訊變更、增加(撤銷)分支機構、增(刪)賬號、變更分支機構開戶銀行、賬號、戶名等,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辦妥上述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應保證辦理電子支付業務帳戶的支付能力,並嚴格遵守支付結算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

(八)如甲方發現乙方對其電子銀行業務指令的處理確有錯誤,應及時通知乙方。

(九)甲方使用乙方電子銀行服務,應按照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相關收費標準支付各項費用,並同意乙方從其帳戶主動扣收。

(十)甲方不得以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爲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惡意攻擊乙方電子銀行系統。

(十二)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時,如其使用的服務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業務規定或規則的需同時遵守。

(十三)甲方長期不使用電子銀行,應主動申請辦理註銷手續。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乙方有權根據甲方資信情況,決定是否受理甲方的註冊申請。

(二)乙方有權制定電子銀行業務收費標準,並在網站及營業網點進行公佈。

(三)乙方具有對電子銀行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的權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不遵守乙方有關業務規定或存在惡意操作、詆譭、損害乙方聲譽等情況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服務,並保留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甲方利用乙方電子銀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活動的,乙方將按照有權部門的要求停止爲其辦理電子銀行業務。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機構已在甲方相關申請表中列示但並未簽署“帳戶查詢、轉賬授權書”的,乙方不負責爲甲方提供未經授權的電子銀行服務。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辦理業務,爲甲方辦理轉賬等業務的時間以乙方在電子銀行系統中處理的時間爲準。對所有使用甲方客戶編號(卡號)、密碼或客戶證書進行的操作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由此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作爲處理電子銀行業務的有效憑據。

(七)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提交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不承擔任何責任:

1.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2.甲方帳戶存款餘額或信用額度不足;

3.甲方帳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關業務規定正確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屬乙方過失的情況。

(八)協議終止或在服務有效期內中止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繳納的有關費用。

二、義務

(一)乙方對於電子銀行所使用的相關軟件的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乙方負責及時爲甲方辦理電子銀行註冊手續,並按甲方註冊功能的不同爲甲方提供相應的電子銀行服務。

(三)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電子銀行業務諮詢服務,並在乙方網站公佈業務介紹、熱點解答、交易規則等內容。

(四)乙方應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使用甲方的資料和交易記錄。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有保密的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乙方同意甲方申請後,應及時將客戶證書及密碼交付給甲方,並保證在交付之前該客戶證書均處於凍結狀態。

(六)在乙方系統正常執行情況下,乙方負責及時準確地處理甲方發送的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提供服務如下:

1.爲甲方提供24小時網上查詢服務。

2.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內同城支付指令即時處理,實時入賬。

3.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內異地支付指令,加急指令即時處理,2小時內入賬;普通指令當天處理,次工作日內入賬。

4.對甲方發出的系統外同城/異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處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對電子銀行業務的問題反映時,應及時進行調查並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第四條法律適用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可適用通行的金融慣例。

本協議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的補充而非替代檔案,如本協議與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有衝突,涉及電子銀行業務的,應以本協議爲準。

第五條差錯和爭議的解決

甲方發現自身未按規定操作,或由於自身其他原因造成電子銀行業務指令未執行、未適當執行、延遲執行的,應及時透過撥打服務熱線“95588”或到營業網點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調查並告知甲方調查結果。

因乙方工作失誤導致甲方支付指令處理延誤的,乙方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賠償。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協議的中止和終止

乙方提供的電子銀行服務受甲方註冊帳戶情況的制約,如該帳戶掛失、止付、清戶等原因不能使用,相關服務自動中止。甲方註冊帳戶狀態恢復正常時,乙方重新提供相應服務。

甲方電子銀行註銷手續辦理完畢,本協議即爲終止。

在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其他乙方業務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並不意味着終止前所發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銷,也不能消除因終止前的交易所帶來的任何法律後果。

第七條協議的效力和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確認無效,都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本協議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客戶證書和密碼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企業客戶服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爲了使______________市場得到更多_____的支援,使高校/培訓機構的學生有更多的就業渠道,本着雙方友好合作的原則,擬定如下協議:以下將“_________網”簡稱爲“網上”。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在網上註冊成爲學校會員,可以獲得在網上“_________”欄目首頁宣傳推廣的機會;2.甲方可以自由發佈學校的簡介,招生簡章資訊,並允許自行發佈和管理本校的學生檔案和班級資料(但不允許發佈虛假或違反互聯網相關安全法規的資訊及影響國家_____形象等違法資訊);3.甲方允許乙方到甲方單位組織召開應屆畢業生供需見面會;4.甲方允許乙方在甲方單位宣傳欄張貼與求職/招聘相關的宣傳資料;5.甲方允許乙方組織人員到甲方單位設攤點收收應屆畢業生個人簡歷;6.甲方成爲乙方的_____輸送友好合作夥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允許甲方在網上發佈特定權限的資訊,並在網站“_________”欄目首頁宣傳推廣甲方學校;2.乙方優先考慮在甲方學校開畢業生供需見面會;3.乙方優先對甲方單位的學生推薦就業;

甲方聯繫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聯繫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