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記卡保證合約 篇1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保證人)
乙方:_________(髮卡機構)
爲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爲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爲_________,向乙方領用貸記卡提供保證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保證人係指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保證責任範圍:被保證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擔保權利的費用。甲方對被保證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爲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爲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保證責任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自被保證人貸記卡項下透支期限屆滿之次日起_________年。《貸記卡領用合約》有效期內持卡人多次透支不還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甲方應無條件履行其相應的保證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確認已知悉並理解《貸記卡章程》、《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保證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爲其擔保;
(二)確認有相應的保證能力,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確認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材料真實、合法、有效,並願積極配合乙方進行資信狀況的調查。
六、甲方有權知悉被保證人貸記卡項下持卡人數的增減。
七、甲方在申請表中所填內容有所變更時,須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保證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保證人銷戶後,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保證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九、甲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保證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保證人中途換領新卡、被保證人數的增減、被保證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保證人所簽訂的《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合約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記卡保證合約 篇2
(受益人):
(委託人)系我行客戶,其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該單位已同________________(外商)簽訂引進________(設備)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金額________(外匯),並已向貴行申請開立信用證,我行已接受該單位委託,願對該單位向貴行支付上述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提供擔保。當貴行對外付匯後,該單位不能支付等值的人民幣時,我行保證按期代爲支付。
附本保函固定條款中規定的終止保函效力的條件外,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擔保銀行也可撤銷本保函:________
省級分行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擔保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記卡保證合約 篇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丙方保證金額爲甲方根據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幣種)資金本金 (大寫)。
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 丙方對上條所列條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
個營業日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條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它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爲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 %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擔保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它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五、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爲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個保證人同時作爲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
"當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項"中約定。
三、第二條、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四、地勢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爲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它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