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支付保證責任合同 篇1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債權人(即承包商,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債務人(即業主,以下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鑑於乙方與丙方就項目於年月日簽訂編號爲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託,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爲丙方向乙方提供業主支付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擔保是指甲方爲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證,保證丙方履行號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
本合同所稱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結算款。
第二條保證範圍及方式甲方爲丙方提供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的工程總價的%,數額最高不超過(大寫),幣種。
甲方在丙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項。甲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約定的應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總額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擔保範圍約定的金額,即不超過元。
第四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據主合同約定應完成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後日,即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必須全面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若乙方發生下列違反主合同義務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1、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質量完成工程建設;
3、 乙方未提供等額承包商履約擔保。
二、丙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三、乙方將主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與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監督丙方履行主合同,並對丙方在履行主合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和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導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義務,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七、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或乙方與丙方的另行約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義務的,甲方亦免除相應的保證責任。
八、甲方在承擔擔保責任後,享有追償權。
第六條承擔擔保責任的程序
一、 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索賠請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義務的證明材料。如果乙方認爲工程質量符合主合同約定的標準,
乙方還需同時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及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賠通知後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爲法院(也可以選擇透過仲裁程序解決)。
業主支付保證責任合同 篇2
保(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即承包商,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即業主,以下稱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鑑於乙方與丙方就 項目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爲 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託,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爲丙方向乙方提供業主支付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擔保是指甲方爲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證,保證丙方履行號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
本合同所稱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結算款。
第二條 保證範圍及方式
甲方爲丙方提供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的工程總價的 %,數額最高不超過(大寫),幣種 。
甲方在丙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項。
甲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約定的應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總額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擔保範圍約定的金額,即不超過 元。
第四條 保證期間
甲方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據主合同約定應完成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後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必須全面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若乙方發生下列違反主合同義務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1、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質量完成工程建設;
3、 乙方未提供等額承包商履約擔保。
二、丙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三、乙方將主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與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監督丙方履行主合同,並對丙方在履行主合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和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導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義務,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七、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或乙方與丙方的另行約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義務的,甲方亦免除相應的保證責任。
八、甲方在承擔擔保責任後,享有追償權。
第六條 承擔擔保責任的程序
一、 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索賠請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義務的證明材料。
如果乙方認爲工程質量符合主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還需同時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及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賠通知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爲法院(也可以選擇透過解決)。
第九條 甲乙丙三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附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業主支付保證責任合同 篇3
編號:(工 字)第 號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貴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應業主的申請,我方願就業主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脩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保證的期間爲: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後_______日內。
貴方與業主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爲支付。業主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爲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業主未支付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
在出現貴方與業主因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業主拒絕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爲支付的,還需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或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後,在_______工作日內進行覈定後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業主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後,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業主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業主的另行約定,免除業主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業主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業主責任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加重的,需徵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業主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爲__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