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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合同(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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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酒店合同(精選11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爲,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爲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檔案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裏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並必須在每週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週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爲: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並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乾淨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深圳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於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8、對於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爲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裏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範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牆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於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幹、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裏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並不屬於可賣垃圾範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並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爲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於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裏。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爲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於“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製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裏)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於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願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爲壹年,即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多年一直爲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進階管理人員,對_____________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__號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爲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爲、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爲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衆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 關於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督。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爲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爲準),單價爲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爲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爲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爲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帳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爲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帳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帳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爲,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爲: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檔案。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爲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爲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爲考慮假日或人爲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透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爲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爲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檔案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 篇4

建德市梅城觀美快捷酒店爲了便於酒店管理和提高酒店經濟效益,陳榮春、周長春(以下簡稱甲方)任命王麗娟(以下簡稱乙方)爲酒店總負責人,乙方以承包方式進行酒店管理,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承包經營建德市梅城觀美快捷旅店,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二、酒店位於建德市梅城鎮梅花中路21號,以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給甲方的驗收據依據,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移交給乙方清點確認。

三、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一共三年,自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繼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之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

該酒店第一年承包金爲10萬元,第二年爲10.5 萬元,第三年爲11萬元,每年支付一次,先交後使用。

五、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支付。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 乙方向甲方交押金貳萬元;

(2) 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寬帶、有線電視及相關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 承包期內甲方有義務提供有效證件協助乙方辦理各種酒店所需的證件,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間,甲方保證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七、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出賣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酒店。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需要變更和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的酒店:

(1)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該酒店;

(2) 未經甲方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 損壞承包酒店設施,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其它用途;

(5) 逾期未交納承包費,或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將現有的設施在簽訂合同之時交給乙方(附清單)。

2、乙方在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按清單交還給甲方,乙方交還甲方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

3、經甲方驗收,符合清單要求,甲方退還乙方承包押金貳萬元。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如乙方違約沒收違押金2萬元,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2萬元。雙方損失超過2萬元的,雙方均有權向對方索賠。

十一、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酒店裝修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該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8月14日

酒店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

一、出租房屋情況

1、甲方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路 號的樓房一

2、乙方實際向甲方租賃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爲準)。包括 樓(含地下室)[約 ㎡] 。另外主樓附帶地下停車場一處,約[1189.1(㎡)];室外場地一處組成(租賃範圍以合同附件平面圖勾畫爲準)。該房屋的地形位臵圖和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強電、弱電、氣、消防等現有配套設施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 收依據。

4、甲方作爲該房屋的唯一合法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合同關係。甲方應保證其對本合同所涉之租賃房屋及配套附屬設施等享有所有權及合法處分權;保證該房屋等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人權益,並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

5、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可用於餐飲住宿等商業用途,水電暖及消防等各項基礎配套設施齊全完善,並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乙方能夠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甲方應予配合。如因房屋本身的原因及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如遲延辦理,則因此延誤的租期免費順延,並按已支付租金的5‰按日支付違約金;如最終根本無法辦理,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並支付相應的利息。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在30日內確認不能辦理的,按已付租金的10%賠償乙方的損失。在60日內確認不能辦理的,按已付租金的20%賠償乙方的損失。以此計算方法依次類推。

二、房屋租賃期限和交付日期

1、該房屋租賃期自 20xx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計伍年(5年)。

2、本合同雙方協商的租期爲伍(5)年,如甲方在租賃

三、租金標準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以ⅹⅹ公司的名義經營,無租金,乙方支付甲方設備配臵費用柒拾萬元整(¥70萬)。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任何理由另行改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繼續履行。

2、租賃房屋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萬元( 萬元)。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預約銀行帳戶,乙方將租金直接交於甲方或存至此帳戶均視爲已履行交納租金義務,並視爲甲方已收到。帳戶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租金,如因此導致乙方無法交款,則乙方以傳真、電子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催告後即視爲乙方已履行合同義務,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帳戶變更未及時通知乙方而發生資金損失,視爲甲方已收到,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乙方不按時交納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當期應支付房屋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日仍未交納房屋租金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如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的,雙方結清費用,乙方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時當年三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

四、其他費用

1、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稅、費等由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費用。

2、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正常發生的水、電、氣、通訊等基礎配套設施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2.1該建築物交付時水、電、天然氣配套情況爲:

水:甲方免費爲乙方安裝獨立的自來水供應系統及獨立

電:乙方用電的裝接容量爲 800 KVA,甲方要保證乙方供電容量需要,如需要增容由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費用;甲方爲乙方安裝滿足整體項目使用的供電系統及線路(電器及照明設備乙方自供)並安裝獨立的電錶單獨計量,電費由乙方承擔,電費價格按照供電部門實際收取的價格確定。 天然氣:甲方根據乙方的使用要求安裝獨立的天然氣供應系統單獨計量,負責天然氣開戶的各項手續及費用,並保證租期內的正常使用,天然氣使用費由乙方承擔,價格按照天然氣公司實際收取的費用確定。

2.2 排污:甲方負責辦理排污和環保手續,承擔相關費用,並提供滿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糞池。

2.3消防: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租賃的所有建築物的消防系統滿

2.4暖氣:甲方承擔該房屋原有的暖氣安裝費用,其他增設、改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安裝及費用。

2.5空調:乙方根據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維護和維修

1.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有損壞或故障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2日內進行維修並於3日內修復(出現較大的問題另行協商),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由甲方向乙方按逾期一天支付已付房屋租金的5‰作爲損失賠償。

1.2 租賃範圍內的除房屋主體結構之外的附屬設施、門窗、水電、裝修、牆面、樓梯、電梯等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由甲方免費負責維修,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自行維修。

1.3 以上所說的房屋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框架,非乙方改裝的柱、樑、牆體等。

1.4 因乙方裝修、改造等原因對該租賃房屋主體結構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承擔修復及相關責任。

1.5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定期、例行的檢查、養護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特殊情況下不受此約定限制。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如有影響適用第1.1條之約定。

1.6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和改擴建等,但不得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等。爲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同意向乙方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築物圖紙(含水、電、消防施工圖)。乙方應在工程改造完成後將改建圖紙交甲方存檔。由甲方負責辦理消防環保等相關審批手續,乙方應給予配合。對因乙方超標排放污水、煙塵、噪音而引起的罰款、整改費用以及乙方經營相關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1.7乙方根據經營的需要可在租賃房屋附屬的室外場地上,修建必須的配套附屬建築,但不得損壞建築物和造成安全隱患。所建建築物乙方無償使用,租賃期滿後物權歸甲方所有。

1.8該房屋廣告位約定:乙方租賃該房屋後,可自行決定在乙方所承租的建築物場地發佈廣告,但不得損壞房屋整體結構。

1.9如因租賃房屋及配套附屬設施原因產生安全問題導致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租賃範圍內的非房屋本身及配套設施原因產生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20xx年租期屆滿及續簽的合同的租期屆滿,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 日內返還該房屋。如逾期返還,每逾期一天,按原日均租金標準的3倍交納房屋使用費,並按當年房租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返還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飾裝修及改擴建等所添臵的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部分及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臵權。已形成附合的部分,如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原因解除

七、轉租、轉讓和交換

1、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屋整體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使用,甲方不予干涉。需要甲方開具的手續、證明等甲方應予以配合。

2、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的時間,價格及付款方式等相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故意提高條件,乙方在與他人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甲方侵害了乙方此項權利,應支付乙方已付房租總額的20%作爲損失賠償。

八、材料變更及其工程費用差價的處理

1、根據設計圖紙中甲、乙雙方各自負責應該完成的工程施工內容如下:

1.1、甲方應負責部分:

1.1.1、土建工程部分:設計圖紙中的所有結構、建築工程。

1.1.2、安裝工程部分:

、整十九層主樓(包括地下室)設計圖紙中除去空調系統、太陽能供水系統、精裝修電部分以及不鏽鋼護欄以工程外的所有安裝工程內容,衛生間的潔具部分乙方負責採購,甲方給予乙方原潔具費用補償。

、三層大廳、三層附屬樓設計圖紙中除去,消防噴

、內、外裝飾工程部分;甲方負責設計圖紙內的室內、外牆面,樓、地面及臺階抹灰以及塊料鑲貼牆、地面和外牆“真石漆”、“乳膠漆”的施工。

1.2乙方應負責部分:

1.2.1、設計圖紙中的玻璃幕牆、大廳外門和除本合同第“八”項條款中規定應由甲方完成的工程內容外的工程施工。

1.2.2、本工程賓館內、外部精裝修工程均由乙方自行設計並施工。

2、工程施工中設計做法及材料變更及其工程費用差價的處理;

2.1、門窗的變更:

“本設計”全部內門及部分外門、窗按乙方設計的精裝修圖紙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工程費用由甲方按“原設計”工程造價部分負擔費用,增加的工程差價部分由乙方承擔。

2.2:“本設計”所有室內、外鑲貼塊料(瓷磚及石材)施工項目按乙方設計的精裝修圖紙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工程費用由甲方按“原設計”工程造價部分負擔費用,增加的材

2.3:精裝修用電器(燈具、開關、插座)、衛生潔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因材料檔次的提高與“原設計”產生的材料差價由乙方承擔,甲方負擔原基礎費用。

2.4:外牆“真石漆”部分:主樓外牆“真石漆”由甲方施工並承擔100(元/㎡)造價費用。但是對100(元/㎡)超出部分甲方承擔2/3,乙方承擔1/3的造價費用。二層門頭房和三層附屬樓西外牆“真石漆”工程費用則在“原設計”爲外牆瓷磚的工程造價基礎上找差價,其工程差價由乙方承擔。 以上“1-4”條內容的項目更改,乙方應將變更設計以檔案的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備案、備查,並以此做爲找補工程差價的依據。

3、經覈算最後確認的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可在交納房屋租金時予以折抵扣除。

九、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應租金。

1.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毀、滅失的。

1.2政策性拆遷:租賃期間如遇房屋拆遷,甲方同意乙方參與與拆遷人的拆遷補償談判,乙方有權獲得拆遷人給予的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殘值(含二次裝潢)和經營損失的補償,甲、乙、拆遷人三方未達成書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單方面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承諾對屬於乙方的拆遷補償款項全部歸乙方,甲方不做任何截留。

十、綜合條款

1、租賃期間,甲方應對乙方所使用的與甲方有關聯或受甲方控制的基礎配套設施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等)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以此限制乙方的正常經營;應乙方要求,積極有效地解決本村村民與乙方之間發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爲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如甲方未盡上述義務,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的房屋租金作爲損失賠償,該款可在乙方交納租金時折抵扣除。

2、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違約的各種情形下的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承擔,除適用各該條款約定外,同時適用第六條第2項之約定,即甲方除應承擔單項情形下的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外,還應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裝飾裝修及改擴建等費用。

3、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至少提前30日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及履行本租賃合同內容。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6、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6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酒店”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酒店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爲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地址:xx市xx大道商業街號門面房。

第三條 合夥期限暫定六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 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 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 股份比例。

2.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 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爲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 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爲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投資所佔比例分配。

2. 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爲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 承擔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夥。

(二) 退夥

1.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 退夥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夥人併合夥人同意;

4.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 出資的轉讓。

1.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夥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 合夥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 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夥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夥人有權沒收其所佔股份。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合夥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 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事業解散後15天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它利害關係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後如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共同協商,本着有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

酒店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法規,就甲方租賃給乙方綜合樓單元及相關部分的經營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透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 乙方租賃甲方位於時代綜合樓第 層第單元及相關部分(簡稱“委託物業”)

第2條 租賃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自甲方簽定並付清時代綜合樓開發商(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款及各種稅費時生效,如甲方未付清以上所指各項款項視同甲方違約,至甲方付清以上所指各項稅費款項並與開發商協商一致時生效。

第3條 甲方租賃物業由乙方日常經營及管理。

第4條 租賃費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7.5%的租賃費,且必須於每月10 日前將上一月的租賃費xx元(稅後收益)轉到甲方指定的帳戶內(不足一個月的,按當月應付天數除以當月日曆天數乘以該收益計付),如逾期則乙方必須每天另外按應付租賃費的20%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5條 本協議第4條中支付的租金所產生的現行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自行去稅務單位交納。

第6條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視爲乙方已從甲方處獲得物業的完整使用權、並完成將委託物業的管理、使用、經營及收益權交付給乙方。

第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佔用委託物業,或以任何形式制止乙方對租賃物業的正常使用和經營管理。

第8條 租賃期間,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交納租賃物業的物業管理費。

第9條 租賃期間,甲方及其任何相關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酒店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爲。

第10條在租賃期間,酒店裝修、翻新、設備的更換、維修、購臵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承擔酒店開業所必須的水、電、線路分戶、改造的全部費用以及相關的全部稅費。

第12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賃經營房間所產生的水、電、環衛費、垃圾清運費、電梯營運費、通信費(包括電話費、上網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在租賃期間,如甲方轉讓委託物業,應事先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甲方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並保證受讓方接受本協議書的所有條款。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4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5條 乙方在對承租物業進行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前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爲乙方未對甲方出租的物業進行任何的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

第16條 租賃期內,如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或單方解除協議的,以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扣除已履行的協議期後的剩餘租賃期的物業免費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作爲甲方違約對乙方的賠償,乙方保留向委託物業停止的供應水、電、電梯及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的權利,同時,甲方還應承擔如下義務:

(1)與乙方辦理委託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並遵守酒店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所有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爲。

(2)向乙方支付物業單元水、電設施改造爲獨立供應的全部費用,並向乙方交納按面積分攤相關水、電費用及物業維護費用(單獨水電錶等)。

(3)每月應按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酒店經營管理費(該收費標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交納)。

(4)向乙方支付熱水供應費50元/立方米(該標準經覈定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支付)。

協議期滿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甲方不再承擔上述義務。

第17條 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的,視爲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該物業;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不再與甲方續約的,則乙方必須在協議期滿30內將甲方的出租物業恢復原狀,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8條 本合同到期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或甲乙雙方還未就協議履行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協商期間繼續履行協議。

第19條 乙方(或乙方入股的集團股份公司)在做上市ipo準備的適當時機,甲方同意在乙方進行ipo準備時(證監會審批時)按市場評估價(第三方資產管理評估公司評估價)入股(委託託管股份)或市場評估價賣與乙方。

第20條 租賃期間,若發生戰爭、暴亂、動亂、地震、水災、火災(火災應承擔責任)、疫情、政府行爲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書全部或部分無法執行的,則雙方均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它各方。

第21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都應首先透過協商解

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22條 本協議書有關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外簽訂補充協議書或協議並組成本協議書的有機部分,均具協議書同等效力。

第23條 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4條乙方違約責任:

(1)爲保證合同能正常履行,乙方先預付二年的租賃費給乙方作爲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乙方超過當月10日支付上一月的租賃費的,每超過一天須另外加付月租賃費的20%的滯納金給甲方。

(3)在租賃期間,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者經營不善造成酒店倒閉、停業、停產的,須支付年租賃費的五倍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

(4)在租賃期間,第三方(旅客、房客、酒店工作人員)在房間內財物丟失、被搶、被盜、損壞和造成他們自己人身安全、傷害、死亡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5)在租賃期間,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政規章被處理或要求承擔法律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6)酒店土地使用證使用權爲四十年,乙方交付甲方的《土地使用證》必須是從乙方接手酒店時的使用權爲四十年,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2年的收益作爲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對甲方的賠償。

(7)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的水、電、線路分戶到戶(包括水錶、電錶、數字電視、寬帶網線),改造的全部

費用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交給甲方,房間應有(電視、牀、櫃、衛浴應寫明廠牌、規格、標準)。

第25條 本協議書自簽字蓋章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26條 本協議書於

(以下無正文)

年 月簽署。 日

酒店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地 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工作單位:

單位地址:

經甲、已雙方實地看房後,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壹世界豪華裝修精緻配套公寓第_____ 層_______ 號房間(傢俱設備及家居用品附後),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優惠。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乙方保證在租住公寓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 該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七條 自起租日開始,乙方向酒店支付 叄仟元整 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於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爲賠償。

第八條 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後合同期內的每個月7日前,承租人需支付下月全月租金。如有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自拖欠之日起每天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3%計算,如拖欠逾期20天,則視爲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及滯納金。

備註: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物業費、公區能源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清掃費、文印等特殊費用由承租方另行繳納。

第九條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稅、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稅費。

第十條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租金和應付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在租期到期日前向甲方交納續租租金,先付後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十二條 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

第十三條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四條 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牆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第十五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築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第十六條 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七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徵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

第十八條 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並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第十九條 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第二十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 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製造噪音。 第二十二條 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第二十三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四條 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及物品,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乾淨、可出租狀態,並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第二十五條 酒店將對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等系統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第二十六條 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

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二十八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二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協議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協議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三十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須經甲方同意。

第三十一條 協議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協議無法履行;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協議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 乙方人爲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 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 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 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 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爲。

第三十三條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後,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後將承租方所付押金退還承租方。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到期或出現本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覈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餘額和押金。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於協議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原協議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協議。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協議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讓)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1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並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後生效。

第四十條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採取友好態度,並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

酒店合同 篇9

甲方:杭州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承包形式爲上交利潤包乾。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_____萬元。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爲_______月和次年的_____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________ %。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_________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杭州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酒店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就乙方租賃經營管理甲方向開發商所購買之物業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情形: 甲方新建的物業座落於鄂爾多斯銅川汽車博覽園內(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爲 平米。(最終面積以鄂爾多斯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覈定的產權面積爲準)。

第二條 租賃內容及條件

1、 甲方將新建的該物業出租給乙方,租賃期間內乙方對該物業擁有佔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等相關權利,並以乙方的名義對外經營。

2、 在租賃期內,甲方承諾其擁有物業因經營而產生的任何事宜將透過乙方交涉,自願放棄除處分權以外的任何權利。

3、 甲方授權委託乙方按該物業之《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時間與開發商辦理物業交接手續。乙方接收該物業視同甲方從開發商接收該物業,也視同該物業從甲方交付乙方,乙方接受該物業後應報告甲方知悉。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 甲方承諾該物業的租賃期限20xx年,

2、 乙方承諾該物業的租賃期限自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或開發商將該物業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

3、該物業交付時間爲年日。

第四條:物業的運營和收益模式

1、該物業由乙方統一管理和經營。

2、甲方的年度租金計算:

(1)該租金爲甲方的稅後淨收益。

(2)甲方的年度租金計算:前3年爲總房價的7%,中間4年爲總房價的8%,後3年爲總房價的9%(本總房價不含維修基金、契稅、開戶費、辦證費等)。

(3)該物業租金的支付方式爲:

①第一年按年支付,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②第二至三年按月支付,支付金額每月__________元 ;

③第四至七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額爲___________元。

④第八至十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額爲___________元。(支付日爲每月1日)

(4)合同期內所有經營收益爲稅後收入,收益所得的稅稅收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內,依時收取第四條規定的稅後租金。

2、 租賃期內,甲方可享受酒店VIP卡客戶優惠權(具體以甲方所持有的酒店VIP卡使用說明爲準)。

3、租賃期內,甲方可享受每月1天的酒店免費入住權,但不可累計。

(二) 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該物業租賃給乙方。

2、保證其擁有物業的權屬完整合法、法律手續齊全,是該物業的合法所有人。

3、甲方在乙方租賃期限內轉讓、贈與該物業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產權轉移,保證將已設立租賃事項向受讓人及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在與受讓方的合同中以明確的條款約定:受讓方必須在乙方租賃期限內繼續履行本合同條款,且作爲本合同甲方所有義務的承受者,受讓方享有甲方應有的權利。而因轉讓、贈與該物業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產權轉移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則按國家有關規定由相應承擔方承擔並支付。

4、甲方對委託的物業設定抵押等擔保時,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將相關擔保協議複印件提交一份給乙留存,並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否則乙方有權拒付本合同約定之經營收益而勿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除非乙方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外,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管理、經營甲方的物業。

2、甲方同意乙方應獲得有關該物業經營管理所屬收益。

3、乙方有權排除任何乙方認爲不正當的干涉與防礙,甲方需對此配合與支援。

4、經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有權進行相關結構的改造,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甲方擬在租賃期滿十年內轉讓該物業予第三者時,乙方在相同條件下有優先租買權。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 乙方的義務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在租賃期內,支付物業管理費、水電等費用。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七條 物業的資產重置及交還租賃期屆滿時,乙方將該物業交還甲方,但因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添置的設施歸乙方所有,其他設施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保證恪守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否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履行應盡義務,則由此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及商譽損失等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未履行應盡義務,則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租賃期內,若逾期3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除應付甲方的租金外,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甲方年度租金的0.5‰爲違約金,違約金從違約之日起第二天開始計算。逾期6個月或每年度逾期累計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本合同在有效期內,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之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本委託物業購房款8%的違約金。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簽署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按本合同的約定嚴格履行。

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因國家政策法規導致該物業不具備乙方經營條件時。

3、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4、經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情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爲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爲準),單價爲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爲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爲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爲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帳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爲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帳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帳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爲,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爲: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檔案。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爲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爲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爲考慮假日或人爲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透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爲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爲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檔案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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