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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保養安全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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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保養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維修保養安全合同(精選3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全面履行甲、乙兩方簽訂的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創造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

2.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相應資質及營業執照、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登高證、電工證等操作證)。

3.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作業時必須配備使用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並安排專人監護。

4. 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乙方在施工作業區域必須設定安全防護警示標誌。

5.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監督,甲方有監督、糾正乙方人員違章、違規、違紀行爲的權力,對不服管理的人員有權命令其停止作業。

6.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告知書》進行相關作業操作,如由於乙方違章違規操作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凡由於乙方違章違規操作造成的生產事故,其一切損失費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對違反以上協議內容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施工維護資格。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維修保養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乙方爲保證甲方設備電氣部分的正常使用,對甲方的協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服務,並參加消防安全監控系統的值班工作,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時間

有效時間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結速。

第二條 :合同工作內容及範圍

第三條 1.電氣範圍:甲方陽邏分發中心所有配電設備

工作內容;甲方所有電氣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調試、突發故障維修、設備改造等工作和消防安全監控系統的值班工作、

第三條 :乙方任務

乙方維修人員,應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證件;並做到持證上崗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維修工具,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丟失,將由乙方負責進行賠償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內合同。

乙方因派人員工作人員失誤(技能欠缺,維修遲緩或誤操作引起事故擴大)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有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乙方接到甲方出現故障的保修通知後,應立即安排人員維修。按照接到通知時間,應急事故,乙方必須2小時內到達現場;普通維修,乙方可在4到8小時內到達現場。

乙方接到通知,未能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外聘維修人員,維修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費用在當月的維修維護費中扣出。

乙方維修不收取工時費

乙方維修沒有次數限制

乙方根據甲方合同設備情況制定維護計劃,並告知甲方,在沒有甲方報道維修通知的情況下,乙方按維護計劃,對設備進行維護。一般情況下,每一個月提供一次維護保養服務。

乙方應確保對消防安全監控室進行24小時監管和對配電設備的主要參數的日常抄表

,並按規定和程序正確處理所有異常情況

乙方從事甲方委託的所有值班、保養、維修業務均需要保留記錄備查

因乙方未盡到合理巡查或保養義務,則甲方電氣設備隱患引發事故或消防設備在事故中發生後無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甲方全部經濟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四條 :甲方義務

甲方在協議設備出現故障後,及時通知甲方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邀請第三方對協議設備進行維修,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和責任。

設備發生故障,需要更換配件時,甲方承擔配件費用

甲方有權督查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作業安全教育和培訓

甲方承擔委託設備在維修協議期內的各種改造費用

甲方有權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隨時檢查乙方的工作、維修、保養記錄;組織包括乙方在內的聯合檢查,並對乙方工作進行日常督查和月度考覈(詳見附件:《電氣維保、消防值班崗位KPI》忠告、表彰、處理、

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工作人員的資質檔案,制止任何違章作業行爲及方案執行。

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處罰或辭退乙方不稱職的員工,乙方不得無故拒絕。

第五條:合同費用

本合同總價864000元/年(含稅),費用包括乙方涉及到的勞務費、管理費、工具費、所有稅費、各種保險、安全費用、技能和職業資格證審驗費用、食宿費、加班費、車費、勞保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風險、責任、義務等費用(詳見“報價單”)

第六條 :費用支付方法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勞務費,計 元人民幣。具體支付手續按照雙方規定執行(每季度終了,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按季度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否則,構成違約,有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即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行爲所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間接的及不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均有過失,則安過失程度分別承擔責任、

如甲方支付不及時,從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不能及時進行設備檢查和維修保養,甲方將從費用中扣罰所採用的措施費用。

如因違約等事宜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達標籤字: 乙方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託代理人: 法定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維修保養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有關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範及消防監督檢查的有關規定,爲了保障建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及消防檢測合同,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維修保養名稱:

二、維修保養範圍:

綜合服務樓消防維保範圍包括地下三層至地上四層,建築面積約爲 萬平方米。

乙方負責下列建築消防設施中的相關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消防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

3、防、排煙消防聯動系統;

4、防火捲簾門消防聯動系統和電梯迫降系統;

5、消防通信和消防廣播設施;室外消火栓系統。

三、檢修標準:依照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進行。

四、維修保養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雙方可協調延長合同。

五、維修保養方案:

詳見附件一《消防維修保養方案》。

六、維修保養及消防檢測費用:

詳見附件二《消防維護保養合同費用表》

七、甲方責任:

掌握建築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要求,具有專業的技術和消防常識。

1. 甲方爲乙方的維修檢測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 甲方派專人陪同並配合乙方測試及檢測的全過程。

3. 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方式,以便於溝通和處理相關問題。

4.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有監督和指導權。

5. 甲方指派專職消防值班人員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現問題應及時應急處理,並負責通知乙方進行維修處置。

6. 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且在甲方書面通知後叄日內不予改正,甲方有權自行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承擔。

八、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上述建築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保證消防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2. 乙方每季度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檢視,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維修和處理,並保障維保系統正常使用。

3. 乙方每季度對火災報警系統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四次)每次測試25%。,水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每六個月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兩次)每次測試50%。

4. 每次測試前,乙方向甲方報送測試維修計劃,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測試後,提供《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報告書》;此報告書一式兩份,經雙方有關負責人簽字後各保留一份。

5. 每次設備維修保養結束後,由乙方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甲方予以簽字確認後存檔。

6. 如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甲方;如發生火情,立即處理火情的同時30分鐘內通知甲方。

7. 在消防系統出現故障的情況下,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故障進行排除,如不能修復,則向甲方單位說明情況,並提供相應的改善意見,如遇緊急情況時,維護方應在四小時內到達現場。

8. 對故障零部件易損易壞的,確需更換的,向甲方建議,並出示更換部件予以證明。

9. 配合檢測公司按照消防規範要求對消防系統進行消防檢測。

10. 提供消防法規方面的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單位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制定消防應急預案;配合甲方進行消防演習以及消防聯動試驗。

九、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

2. 合同後簽訂後按季度進行付款,在第一個維修保養季度開始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個維修保養季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5%( )。

3. 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合同。

4. 以上合同價款不含探測器清洗及設備更換費用,如發生按附件三中價格執行,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違約責任:

1.當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當乙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壹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維修保養方案、附件二:消防維護保養合同費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統維保的補充報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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