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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居間合同(精選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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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居間合同 篇1

立合同人:

委託居間合同(精選27篇)

委託方(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單位(以下簡稱目標公司: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和融資單位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充分協商,按照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等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旗下______公司(即目標公司)______金礦項目融資居間服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委託居間事項

1.甲方因擬爲目標公司招商融資事宜,特別授權委託乙方作爲目標公司項目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顧問,全權負責目標公司招商融資的居間服務和顧問工作(《授權委託書》見附件______)。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授權委託,全面負責招商融資事項的居間聯繫和接洽投資第三方,並向甲方及時報告招商融資項目的相關事宜,全力促成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簽訂相關融資協議(以具體合作方式而定,以下簡稱融資協議)。

2.甲方對乙方特別授權的全部內容均爲不可撤銷的授權。

第二條居間期限

1.居間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

2.居間期限屆滿後,由合同各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是否延續。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對乙方作爲居間人的活動不得非法干涉。應投資第三方的合理要求,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投資第三方所要知曉的相關資料資訊,並確保全部資訊的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甲方承諾:在甲方與投資第三方簽訂融資協議之前,不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獨自與投資第三方私下接觸。在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不得就目標公司招商融資事宜自行或另行委託他人辦理。

3.在投資第三方審查目標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並實地勘察後,有意與甲方及目標公司合作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乙方和投資第三方,全力促成該融資協議的訂立。

4.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另行簽訂融資協議,並全面履行和投資第三方所簽訂的融資協議。甲方或目標公司因履行融資協議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5.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報酬總額和支付方式,負有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義務。甲方不得以甲方和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之間的任何糾紛而拒絕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

6.甲方應當履行對本合同的保密義務和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授權委託,爲甲方提供與投資第三方合作的相關撮合服務,盡到作爲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義務。

2.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要求積極尋找投資第三方,向甲方提供投資第三方真實的履約能力和資信情況,並根據需要安排甲方和投資第三方就該項目招商融資諸事宜進行三方公開接觸。

3.在甲方、乙方與投資第三方公開接觸後,乙方仍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勤謹義務,全面參與和配合甲方與投資第三方就項目融資諸事宜的磋商談判等事務,全力促成該項目融資協議的訂立。待投資第三方確定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簽訂《融資協議》。

4.乙方不得爲甲方和投資第三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之間因招商融資合作事宜發生糾紛時,由其雙方自行解決。

5.乙方促成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就融資協議簽訂完畢時,即爲居間行爲完成,乙方作爲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已經履行完畢。

6.乙方應嚴格保守因居間行爲所知曉的甲方、目標公司和投資第三方的商業祕密,亦經甲方、目標公司和投資第三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他人披露。

第五條居間報酬費用

1.居間報酬計算標準

(1)合同各方一致同意以目標公司合作融資總額的______%作爲乙方的居間報酬。甲方和目標公司同意爲此合同項下向乙方支付的居間報酬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2)融資總額是指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達成融資協議中所約定的全部具有價值或利益的內容,包括但不僅限於貨幣資金等有形或無形資產價值折算的全部金額總和。

(3)如融資總額中存在非貨幣價值的情形,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委託相關專業機構予以量化評估。甲方和目標公司對此評估工作負有相應的協助義務。若甲方和目標公司未盡到協助義務而導致無法評估時,視爲甲方和目標公司放棄作出評估,則乙方有權就此非貨幣價值融資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最低不少於_____萬元的居間報酬。

2.甲方應當與投資第三方在簽訂的融資協議中明確約定以下內容:自融資協議簽署日起_____日內,融資各方應與_____(投資方、融資方)所在地的_____銀行簽署一份四方合同(即包括投資方、融資方、居間方、銀行四方,以下簡稱四方合同),以融資方的名義在該銀行開設一個獨立的銀行帳戶(以下簡稱監管帳戶)。該合同應約定:該帳戶爲投資方、融資方、居間方三方共同監管的、專門用於存放本協議項下融資款項的帳戶;三方各指定一名授權代表,共同作爲聯合授權簽字人;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監管帳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該監管帳戶之任何款項的支付,必須由聯合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辦理;未經三方的一致同意,監管帳戶的開戶銀行不得爲任何一方辦理該帳戶聯合授權簽字人的印鑑變更或撤銷手續;監管帳戶應於四方合同簽署之日開立。

3.在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簽訂該融資協議,並在按融資協議所約定的首批融資款項到達監管帳戶的同時,甲方負責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間報酬。若融資總額中存在非貨幣價值的情形時,則監管帳戶中應當預留一定的資金,在對於非貨幣價值量化評估後一次性全額向乙方支付對應的居間報酬。

4.乙方在收到居間報酬後應向甲方出具合法的財務收據。甲方在支付乙方全部報酬時,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先行扣除該報酬稅款。

5.對前期財務審計、法律、評估、可行性方案的諮詢服務,根據服務項目,費用另議。

6.無論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之間最終能否訂立融資協議,乙方都自行承擔乙方在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誠實信用條款

1.若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約定由投資第三方先期投入部分資金或非貨幣價值,則在投資第三方作出此項工作後,甲方或目標公司不得再與該投資第三方外的他人訂立融資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最低不少於______萬元的居間報酬。

2.如果甲方自身或以除目標公司外的相關企業或其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乙方選定的投資第三方訂立融資協議,乙方同樣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3.在甲方、乙方與投資第三方公開接觸後,無論何時何因,只要甲方或目標公司與乙方選定的投資第三方最終訂立了融資協議,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4.在甲方或其關聯的企業及個人最終與乙方選定的投資第三方訂立了融資協議,本條(第6條)及本合同相關約定永遠有效,即使出現合同被解除或終止等情形。若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外並和投資第三方無關聯的企業或個人訂立融資協議,則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若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辦理所涉招商融資事項的,應以其融資合作價值總額的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2.甲方及其關係方(包括但不僅限於除目標公司外的相關企業或其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等)私下自行與投資方合作該招商融資項目時,需經過乙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投資方)是否是居同方客戶”,若是,甲方應當以其招商融資合作價值總額的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全。

3.融資協議簽訂後,投資第三方發現甲方隱瞞事實情況,致使招商融資項目無法繼續合作,與甲方產生法律糾紛的,甲方應當承擔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在此情形下,甲方無權因此要求乙方退還其已經向乙方支付的居間報酬,對於尚未支付的居間報酬,甲方仍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予以支付。如拖延支付,則甲方還應當以融資協議所顯示的'招商融資合作價值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4.居間方超越居間權限向投資第三方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居間方自行承擔。

5.如違約方的行爲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第八條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透過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爲收訖。透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後即視爲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共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檔案、資料、通知等均視爲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3.敗訴方應承擔勝訴方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調查費等因解決爭議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補充協議、附件、說明、解釋均屬於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本合同相關其他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應與投資第三方約定在簽訂融資協議時,同時由乙方執壹份該融資協議。甲方與投資第三方因履行所籤融資協議而產生除影響乙方按本合同應得權利外的其他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

4.本合同自當事各方蓋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壹式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蓋章):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居間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合同有效期:

委託方(甲方):

居間方(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的委託,就____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委託事項:

2. 居間報酬:

1. 乙方居間工作成功的標誌爲____;乙方在居間工作成功後取得居間報酬。

2. 雙方同意乙方的居間報酬爲該同業存款總額的_%,甲方需在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居間報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將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號,並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爲完成支付的證明。

4. 本居間合同簽定,甲方需將等同於乙方居間報酬總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連同本合同一份,押至雙方指定之律師事務所。乙方居間工作成功並甲方完成乙方居間報酬支付後,甲方取回該承兌匯票,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取走該承兌匯票。

3. 保密條款:

1. 如果沒有雙方明確表述的書面許可,雙方及其任何附屬機構都不應在任何情況下要求或接受任何來自對方已提供的資源的業務,也不應在任何情況下接近、聯繫、要求或操作與上述資源的交易。 雙方應確保有關對方的業務和其附屬機構資訊的完全的機密性,除非在對書面許可同意和承認的情況下才可透露與合作方有關的資訊。

2. 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欺騙對方或嘗試欺騙對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關方面,並應盡全力保證原始的交易代碼、數據和私人資訊不受改變。

3. 雙方都不應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聯繫人的資訊,並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與對方提供的聯繫人進行議價、協商或交易。

4. 違約責任:

1. 一旦簽約的任何一方發生了欺騙的行爲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欺騙的一方有法律義務承擔與交易中應提供的最大服務相當價值的金錢賠償,還應加上包括賠償所需的法律費用等在內的各種費用。

2. 甲方和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貸款關係,和乙方無關。

3. 雙方進一步贊同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有關的或導致的任何矛盾、糾紛、爭吵或違約行爲,如不能在雙方內部解決的話,應根據法規交由仲裁和決斷。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決定或判斷都應是最終的和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五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師行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居間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爲委託方向(以下簡稱第三人)融資______萬元人民幣事宜提供居間服務,包括爲委託方提供機會與第三人進行接洽、談判。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第三人,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融資方面的溝通工作。

第三條?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方即應按本合同約定方式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1、第三人一旦與委託方簽訂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借條》《民間借貸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協議)的;

2、雖沒有簽訂借款合同,但委託方實際從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間人履行了居間義務,委託人與第三人達成了其他協議的。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按照委託方實際從第三人取得的借款總金額%向居間方支付居間費用(該居間費用爲稅後費用),對此,委託方予以確認,並願意按照該比例支付居間服務費。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一旦符合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委託方應立即足額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第三人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第三人進行協商並簽訂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居間費。

2、如果委託方以其朋友個人或相關企業或在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協議,居間方有權要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爲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第三人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第三人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第三人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委託方的違約責任:委託方未支付居間服務費,居間方可要求委託方按應付全部居間服務費的______倍支付違約金,且委託方願意放棄所有違約金過高的相關抗辯權。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_____結果一旦下達,即對雙方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_____失敗方還應承擔成功方因此產生的_____和差旅費,_____和差旅費按_____市司法局有關規定的上限計取。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居間方: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事項:

一、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聯繫 採剝工程事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事實可靠的居間服務,不得故意隱瞞、僞造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發包方工程概況,甲方須重新對該項目認真進行覈查、經確認無誤,並與承包方訂立合同後,乙方居間服務即告完成。

三、乙方促成承包方與甲方訂立合同後,甲方須按與發包訂立合同的每噸 元單價中支付給乙方 元(稅後)作爲乙方的居間費及服務費用。

四、居間費支付方式:

1、甲方應按每月與發包方實際結算的噸數乘以總額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拖欠。如不按時兌現,可以從承包方直接扣除。

2、甲方施工隊進場萬元作爲乙方前期的工作費用和報酬,此款在今後乙方的居間費用中分期扣回給甲方。

五、本合同爲附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主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給第三者。

六、甲方保證按第三、四條款支付乙方居間費,如未按約履行,乙方可訴請任何一方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七、乙方共同指派一名代表同之權利,並負責與甲方今後的結算和協調其他事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同意簽字捺手印後生效,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

年 月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5

委託人: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居間人:____________

工程單位: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質量: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法》的規定,公民在按勞分配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合同有效、互惠、互利、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聯繫______工程合同完成後,乙方以完成委託事宜。

二、付居間費及時限,從居間合同籤進場後,甲方並付進場通知單2日爲準,(甲方)施工方:第一次交付好處費______萬元正,油料由市政甲方提供,工程完工施工方將居間費用一次性付清。

1、施工方每甩一方土居間人抽去______角錢。

2、施工方每運出一方土居間人抽去______塊錢,此款工程結束,一次性付清。此款不含個人所得稅。無論合同名稱、地點、負責人發生任何變化,委託人付給居間人的居間費都要加約履行。

委託方(施工方)向居間方提供一份施工方和發包方合同作爲依據。

三、違約責任:

1、如發生嚴重糾紛委託方和簽約方不能解決時可提交居間方在本地法院提前訴訟,(訴訟費由甲方施工方承擔。)

2、由於居間方在承攬工程業務活動中投入了大量資金,時間和人力,委託方自願向居間方自付業務費、勞務費及中間費,如委託人順利簽訂施工合同進場後,該居間合同已經形成委託方必須支付給居間業務費,作爲給居間人的經濟補償,無論委託方與發包方發生任何糾紛,委託方給予居間的業務費不能以任何理由藉口向居間方所退該業務費。

3、因爲居間人負責居間義務,在委託方與發包方簽訂合同後,居間人已經履行完成了居間任務,該工程合同履行與居間方再無關係。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委託方不按時支付,居間人可請求甲方收回合同)。

四、居間勞務費在工程促成合同簽訂後,甲方要向居間方按三次交付費用?元,此費用在居間費中扣除,剩餘部分按工程進度付清,甲方必須承認居間費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五、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約定,如違約甲方應賠付給對方一定的違約金,按工程合同居間費的總額的______%賠付違約金,(甲方在施工安全相關的法律責任上,居間人概不負任何責任),大合同簽訂後,本合同執行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從簽訂日期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委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居間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_____》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__________居間人(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合同?|?委託書?|?贈與合同?|?居間合同?|?供貨合同?|?運輸合同?|?聘用合同?|?招標書

委託居間合同 篇7

委託人: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____%或者(大寫)_____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鑑(公)證意見: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居間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煤炭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方/賣方)委託爲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爲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

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後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爲(稅後)RMB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煤炭檢驗合格且受到丙方全款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爲:總佣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思即視爲有效通知;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於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爲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後續簽訂的煤炭交易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於首次RMB 元/噸(稅後)。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爲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前提,主合同因爲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爲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資訊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泄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爲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複印件後方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委託居間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期貨市場相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爲期貨交易居間人,爲甲方介紹客戶。

二、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應當向客戶明示其居間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員工的身份來開展業務。同時乙方應當根據期貨業務規則對客戶如實介紹期貨市場的相關情況,正確揭示期貨市場的風險和收益,不得做虛假宣傳,不得做獲利保證。

三、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知識和職業道德培訓,並有權對乙方的居間活動進行監督。

四、居間報酬乙方介紹的客戶與甲方簽約並打入資金後,即視爲乙方的居間活動成功。乙方有權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間報酬,居間報酬按照該客戶上月向甲方所交納的淨手續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戶經理人管理辦法》執行。該報酬包括乙方進行居間活動中所發生的費用,甲方不再承擔任何額外的費用。如果乙方介紹的客戶在合約履行過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爲,則甲方有權適當扣減乙方的報酬。

五、如果客戶因乙方的不當行爲造成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確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損害。

六、甲方每月從乙方報酬中扣除_____%作爲風險金,風險金交納滿一年後逐月返還,客戶經理人離任時經離任結算後統一返還給該客戶經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戶委託,成爲客戶從事期貨交易的指令下達人,則由此產生的相關結果均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將全部所屬客戶親自簽收的上月交易結算單交付至甲方市場部(或營業部),如逾期則甲方有權暫緩發放乙方的居間報酬,直至乙方將所有客戶簽收後的結算單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不能介紹客戶簽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甲方發現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違反合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客戶經理人管理辦法》爲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諾認真遵照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

委託居間合同 篇10

委託人:_____

居間人:_____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

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煤炭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方/賣方)委託爲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爲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

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後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爲(稅後)RMB 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煤炭檢驗合格且受到丙方全款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爲:總佣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6、本合同中提及的貨款通知單是指丙方確認甲方供貨時,向甲方發出的支付通知書,該通知書不限於“貨款通知單”字樣,只要真實的表達了甲方向丙方供貨的意思即視爲有效通知;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於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爲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後續簽訂的煤炭交易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於首次RMB 元/噸(稅後)。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爲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付款,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爲前提,主合同因爲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爲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資訊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泄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 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爲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複印件後方生效。

甲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省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委託居間合同 篇12

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甲方簽訂承包施工合同,協助甲方完成整個合同履行期間的協調工作,保障合同的順利實施。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項目的資訊,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資訊真實可靠

3、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各種施工手續齊全,能夠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達成合同簽署,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項目管理方的關係,特別是在工程結算問題上,乙方負責協調。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項目管理方進行合同談判。

2、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項目管理方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居間費用按照甲方簽訂的建築施工合同總價款的____%支付。

2、甲方每年爲乙方結算一次,至遲不超過____月____日。

3、每一個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同複印件一份,作爲居間費用總價計算依據。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細節及項目合作中相關利益人的祕密,任何乙方發現對方出現泄密行爲均有權提出和提醒對方終止本行爲,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給對方造成實際的損失,受損方可向過錯方提出等價賠償。

六、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居間爲甲方客戶引進開發建設資金事宜訂立如下條款,甲乙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客戶開發項目地點

2、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或介紹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資金。

第二條居間人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時,甲方應出示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爲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客戶融資工程項目的相關情況。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積極爲甲方客戶尋求機會,併爲甲方客戶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融資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對甲方客戶所借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居間報酬與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簽署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之前協商的酬金。

2、費用的支付方式爲:乙方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簽署融資合同,同時第一筆資金到達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銀行帳戶一個工作日內,甲方以現金(電匯)方式支付乙方上述費用。

3、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居間酬金、勞務費用、通訊、交通、應酬等乙方居間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爲能力,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促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3、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獨立個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爲能力,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3、乙方在協助甲方客戶融資過程中,應自行承擔可能出現的任何欺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之所有責任。

4、乙方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簽署融資合同,在履行融資權利義務過程中,應承擔可能出現的任何欺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之所有連帶責任。

5、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獨立個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時效

合同生效60日內,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簽署融資合同,且資金未能到達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銀行帳戶,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自甲方獨立個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賣方):

乙方(居間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柴油交易居間合同:

一、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居間方)受甲方(委託方/賣方)委託爲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爲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柴油購銷合同的成立;

2、甲方與丙方訂立柴油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柴油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柴油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柴油購銷合同”字樣;

6、甲方與丙方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協助甲方與丙方雙方協商約定;

7、乙方不對甲方與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執行與丙方所簽訂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約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乙方均無終止此合同意向時,本合同自動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續保持一年,其後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得到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1、首次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總額爲(稅後)RMB 萬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爲準;

2、支付時間:甲方在每批柴油檢驗合格且提油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銀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時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爲:總佣金的5‰/天(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現金支付(也可用轉賬)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雙方購銷合同的成立,則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居間費用;

5、如丙方未能履約向甲方提供柴油,則甲方無需支付條款中相應的居間費用;

三、保密內容

甲方對於支付乙方居間報酬的相關事宜以及居間報酬的具體數額、支付方式等要給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四、責任條款:

1、甲方作爲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銷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

2、支付居間費用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3、甲方與丙方後續簽訂的交易合同應該給付乙方的居間費用,由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於首次RMB 元/噸(稅後)。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爲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間合同之居間費用總額5‰/天標準的違約責任金(但總金額不超過RMB 萬元)。同時乙方有權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繼續供貨,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爲前提,主合同因爲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因丙方主體原因造成主合同無效,甲方亦不承擔任何居間費用。

2、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將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本協議所有簽署的版本,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或數字傳輸,均視爲有效合法約束檔案。

3、甲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包括簽訂本合同前)所獲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經營或技術資訊均屬乙方商業機密,一旦甲方泄露,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RMB 萬元,另乙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意見不一致後用書面形式完善,其結果爲本合同的補充檔案,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

七、合約生效

本合同系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真實、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並附甲方與丙方簽定的合同複印件後方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地址: 電話: 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開戶銀行: 賬號: 蓋章: 日期:

委託居間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居間爲甲方客戶引進開發建設資金事宜訂立如下條款,甲乙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客戶開發項目地點

2、甲方委託乙方尋找或介紹項目開發建設所需的資金。

第二條居間人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時,甲方應出示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爲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客戶融資工程項目的相關情況。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積極爲甲方客戶尋求機會,併爲甲方客戶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融資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對甲方客戶所借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居間報酬與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促成第三方與甲方客戶及其關聯方簽署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之前協商的酬金。

委託居間合同 篇16

經委託方和居間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並執行。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事項確認

委託方確認是經居間方介紹才獲得該工程項目資訊,並確認居間方爲委託方與礦主方龍裏縣巨潮礦產品有限公司簽訂該項目施工合同的居間人。

第二條:委託方責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和支付居間費的人,具有能夠承擔該工程項目的施工能力。

2、能與居間人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居間協議,誠實信用履行該工程項目的居間協議。

第三條:居間方責任

1、給委託方提供準確工程資訊及工程項目地址。

2、自行承擔該工程項目活動期間的一切費用和自身的安全責任,直至委託方與礦主方龍裏縣巨潮礦產品有限公司簽訂該工程項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間,居間方應積極配合委託方處理,施工事務時,以及施工過程中委託方和礦主方的協調工作。

第四條:委託方與礦主方龍裏縣

_____有限公司簽訂該工程項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間人的居間活動結束,此工程項目居間合同協議書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託方與建設方簽訂該工程項目:重晶石開採,石方、土方的開挖。

2、委託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礦。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委託方按每月進度款足額支付居間費給居間方。

2、委託方得到建設方的進度款時,在_____個工作日內向居間方支付居間費。

3、該工程完工之後,委託方得到建設方支付的結算款後,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居間費,不得任何理由拖欠餘款。

第六條:如委託人不按時支付居間費,居間人可憑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申請支付令。

按工程並且要委託方與建設簽訂的工程項目總量計算,居間人所得的居間費,另外加收_____%的延遲費用。

本合同支付完畢後此協議自然失效。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17

甲方: 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李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4 年,自 年 1 月 1 日起至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乙方爲甲方招收學生,每成功招收一名學生,甲方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給乙方。

三、乙方服務時間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服務時間自由支配,但需確保每週到校二次。

四、居間服務費標準

乙方按時足額完成甲方交辦的當月招生指標的前提下,居間服務費 元/人。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的社保和福利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的輕重和責任的大小,承擔責任。如果雙方之間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月日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18

編號:

姓名/公司名稱:

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於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託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爲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爲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佔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願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應積極爲甲方尋找適合租戶並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爲甲方介紹客戶完成該房產租賃後,乙方可獲得相當於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爲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爲之後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並儘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爲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託乙方代爲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託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託期及委託期終止後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託期滿且雙方並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爲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託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透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2.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委託居間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簽定時間:

合同有效期:

委託方(甲方):公司

居間方(乙方):我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的委託,就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委託事項:

2. 居間報酬:

1. 乙方居間工作成功的標誌爲;乙方在居間工作成功後取得居間報酬。

2. 雙方同意乙方的居間報酬爲該同業存款總額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間工作成功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居間報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將乙方的居間報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帳號,並提供支付成功的憑證作爲完成支付的證明。

4. 本居間合同簽定,甲方需將等同於乙方居間報酬總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連同本合同一份,押至雙方指定之律師事務所。乙方居間工作成功並甲方完成乙方居間報酬支付後,甲方取回該承兌匯票,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取走該承兌匯票。

3. 保密條款:

1. 如果沒有雙方明確表述的書面許可,雙方及其任何附屬機構都不應在任何情況下要求或接受任何來自對方已提供的資源的業務,也不應在任何情況下接近、聯繫、要求或操作與上述資源的交易。 雙方應確保有關對方的業務和其附屬機構資訊的完全的機密性,除非在對書面許可同意和承認的情況下才可透露與合作方有關的資訊。

2. 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欺騙對方或嘗試欺騙對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關方面,並應盡全力保證原始的交易代碼、數據和私人資訊不受改變。

3. 雙方都不應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聯繫人的資訊,並且不應直接或間接地與對方提供的聯繫人進行議價、協商或交易。

4. 違約責任:

1. 一旦簽約的任何一方發生了欺騙的行爲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欺騙的一方有法律義務承擔與交易中應提供的最大服務相當價值的金錢賠償,還應加上包括賠償所需的法律費用等在內的各種費用。

2. 甲方和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貸款關係,和乙方無關。

3. 雙方進一步贊同與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有關的或導致的任何矛盾、糾紛、爭吵或違約行爲,如不能在雙方內部解決的話,應根據法規交由仲裁和決斷。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決定或判斷都應是最終的和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第五條、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師行保管。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居間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委託居間合同 篇20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爲甲方提供融資諮詢服務居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內容

甲方就向投資方: 融資 萬元(大寫: 整)的相關事宜,委託乙方提供居間代理服務,並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資總額10%作爲居間服務費,乙方不提供稅票,相關稅金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本委託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融資成功之日止。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居間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並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檔案資料;

2、甲方具有選擇合作伙伴的最終決定權;

3、甲方保證對從乙方處獲得的有關合作夥伴相關資料,及其涉及的商業祕密保密,並保證該材料不得被用於除本協議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4、在委託期間內和委託期終止或在撤銷委託後三年內,甲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如與投資方或其關聯公司、關聯人簽訂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等任何方式的融資合作協議的,甲方承諾按本委託合同中

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全額佣金。

5、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的上述融資服務與投資方達成投資意向後,甲方拒絕與投資方簽訂融資合同(或股權投資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資合同),視爲乙方履行了居間義務,甲方應當按照投標總額於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足額支付居間報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2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方因正當合法經營資金短缺,需要爲企業融資。委託乙方尋找資金投資方,甲方可以透過其他途徑尋找資金,但如果在乙方所聯繫的金融機構中取得貸款則屬於乙方爲甲方提供了居間服務。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向金融機構聯繫和安排約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借款,用於經營開發,乙方接受委託。

二、 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 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4 、不得與乙方介紹的金融機構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

三、 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後,首期款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爲貸款成功。

2、 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係。

3、 維護甲方權益。

四、 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金融機構貸款利息;

2、 保證金及擔保費;

3、 項目前期啓動及專家費用:

4、 居間服務費:甲方須在貸款成功到達甲方帳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貸款總額______%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託則視作違約。

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給守約方作爲違約金。

2、 貸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賬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金融機構貸款條件造成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 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後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簽字: 法人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22

委託方: 合同編號:

行紀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就代辦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具體約定是寄售、代購代銷貨物,還是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代辦事項的具體要求:(凡屬寄售和代購代銷貨物,應明確具體貨物品名、規格、型號、質量、數量,以及最低銷價或最高購價和時間要求。)

第三條 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

第四條 酬金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方: 行紀方:

單位(人)名稱: (章) 單位(人)名稱: (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託居間合同 篇2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居間方受委託方的.委託,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具體約定所委託的是提供訂約機會,還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

第二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密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居間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以及期貨市場相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爲期貨交易居間人,爲甲方介紹客戶。

二、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應當向客戶明示其居間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員工的身份來開展業務。同時乙方應當根據期貨業務規則對客戶如實介紹期貨市場的相關情況,正確揭示期貨市場的風險和收益,不得做虛假宣傳,不得做獲利保證。

三、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知識和職業道德培訓,並有權對乙方的居間活動進行監督。

四、居間報酬

乙方介紹的客戶與甲方簽約並打入資金後,即視爲乙方的居間活動成功。乙方有權在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間報酬,居間報酬按照該客戶上月向甲方所交納的淨手續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戶經理人管理辦法》執行。

該報酬已包括乙方進行居間活動中所發生的費用,甲方不再承擔任何額外的費用。

如果乙方介紹的客戶在合約履行過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爲,這甲方有權適當扣減乙方的報酬。

五、如果客戶因乙方的不當行爲造成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有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確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損害。

六、甲方每月從乙方報酬中扣除_____%作爲風險金,風險金交納滿一年後逐月返還,客戶經理人離任時經離任結算後統一返還給該客戶經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戶委託爲客戶從事期貨交易的指令下達人,則由此產生的相關結果均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將全部所屬客戶親自簽收的上月交易結算單交付甲方市場部(或營業部),如逾期則甲方有權暫緩發放乙方的居間報酬,直至乙方將所有客戶簽收後的結算單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不能介紹到客戶簽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甲方發現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違反合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客戶經理人管理辦法》爲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諾認真遵照執行。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委託居間合同 篇2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項目融資居間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並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條甲方聲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檔案、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二條乙方聲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行爲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乙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檔案、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三條委託事項

甲方欲爲項目的建設及開發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的目標爲人民幣元。爲了順利實施此計劃,現委託乙方:

在委託期限內,乙方爲甲方介紹引進符合其融資條件的機構或個人(以下簡稱“目標投資人”),爲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進行斡旋和談判,並協助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定投資協議或合同等檔案。

第四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或者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協議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爲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2、根據乙方的要求及談判進展的需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資料、資訊及融資條件等,以便於乙方爲甲方物色合適的投資人。

3、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目標投資人的資訊(屬於公共領域的資訊除外)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而使用。

4、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彙報居間進展,並全程派員參與和目標投資人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透過在各行業的豐富網絡及資源,爲甲方物色目標投資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與目標投資人充分溝通,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達成合作協議。

2、應保證爲甲方提供的資料已經事先覈實;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3、對甲方及目標投資人提供的檔案資料、商業祕密等祕密資訊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具體內容向第三方泄露;也並不得將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取的對方任何資訊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間任務,可要求甲方依據協議約定支付佣金。

第七條委託事項的終止

“終止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全部委託融資事項後終止雙方合作。乙方僅爲甲方提供資訊,或爲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甲方與合作方未簽定協議或合同等確定融資關係的檔案,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八條佣金與費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乙方完成融資事項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資人的投資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與目標投資人簽署確定融資交易的協議或其他相同性質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出資協議、投資協議、融資協議等),則視爲乙方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應在確定融資的協議簽訂的當日將佣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託期限到期時,融資居間服務事項正在進行的除外,雙方應當就此合理延長委託期限。

2、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資訊費等)。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守約方可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守約方實際損失高於違約金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實際損失。

3、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私下籤約的,乙方仍有權要求取得約定的佣金,並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佣金的%計算。

4、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據佣金%的標準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權利義務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協議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就本協議而言,如果簽訂投資協議的一方系乙方引進的目標投資人的控股股東、董事、進階管理人員及其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而另一方面爲甲方的股東、董事、進階管理人員及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則該本融資交易協議視同爲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訂,甲方承諾將知會乙方有關交易的進展細節並按照本協議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否則視同爲乙方的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承諾將知會乙方有關交易的進展細節並按照本協議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

乙方

時間

委託居間合同 篇26

居間服務的合法性:要分析所約定提供的居間服務是否會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避免導致合同無效。

合同名稱:如果合同中所約定的服務確爲居間服務,則應在合同中進行明確,要避免出現相混淆的內容(如委託代理服務等),同時合同名稱最好也明確爲居間合同。

合同相關主體:必要時合同中應對委託人和居間人的情況進行適當說明,以避免將來因簽約主體問題而產生爭議。除了委託人和居間人,合同中還可能涉及其他相關主體,而其他相關主體可能會關係到居間目的的實現。因此,在合同中要注意進行相關約定。

居間類型:居間通常包括報告居間和媒介居間。報告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媒介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如果居間類型約定不明,可能導致將來無法確認居間人是否成功提供了居間服務,進而確定居間人是否有權獲取居間報酬。

居間服務內容:合同中應將居間人提供的具體居間服務內容約定清楚,同時,應約定居間服務提供成功,即實現居間目的的標準(注意對日後可能出現的變更情況進行約定,如委託人與相對人在居間人的居間下籤訂合同後又另行簽訂協議對原合同進行了變更)。

此外還可約定居間人提供居間服務的期限、方式及證明方法。這樣可避免將來因是否提供了居間服務及是否實現居間目的而產生爭議,從而維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合同中可約定委託人所關注的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及居間人的.主要義務,如居間人應負責收集有關合同相對人的資質、有關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可靠性等資料,並如實告之委託人。這樣便於將來確定居間人是否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了虛假情況,從而確定是否可拒絕支付居間報酬並要求居間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居間報酬:合同中應對居間人成功提供居間服務後的報酬進行約定,並對報酬的支付者和支付方式進行約定。

違約責任:爲便於在日後糾紛中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合同中應對違約責任進行約定。此外,在履行居間合同過程中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如電子郵件、傳真記錄、會議記錄、照片、其他相關資料資訊,委託人和居間方都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據,以及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所支出居間費用的證據等。

總之,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居間方提供給委託方交易資訊都應該及時收集對方的反饋資訊;在居間方舉辦的商務會議中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備忘錄並由與會人簽字;在雙方電子郵件交流時,使用公司郵箱儲存資訊記錄等。

委託居間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或者(大寫)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居間人(章):鑑(公)證意見: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