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及價格
品種
規格
商標
交貨期限
數量
單價
金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計金額:
第二條種植地點與種植面積
種植地點:。
種植面積:。
第三條質量要求
瓜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有機食品標準。
綠色食品標準。
安全衛生優質農產品國家或地方標準。
無公害食品標準。
雙方約定標準:。
第四條包裝要求
包裝方式及要求:。
包裝物由方提供,費用由方承擔。
第五條交付和貨款支付
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送至。
2.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至提貨。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項執行。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於瓜果交付之日起日內結清貨款。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瓜果後,乙方應於瓜果交付之日起日內結清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4.其他方式。
第六條驗收
驗收內容:。
驗收地點:。
驗收時間: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當市場價格高於或低於合同約定價格的%時,雙方可對瓜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因氣候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八條違約責任
交付的瓜果品種、規格、種植地點、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負責調換,交付瓜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負責補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甲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乙方約定批次價款額%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約定批次價款額%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遲延貨款額%的違約金。
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損失的,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相應損失。
其他。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工商部門調解,也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十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冬瓜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定地點
雙方議定買賣貨物如下:
序
號名稱品牌、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備註
1
2
3
4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__X圓整 ¥:__X.00
以上價格含13%增值稅發票 ,儀器按廠家規定保修.
一、交貨日期: 年 月 日前。
二、收貨具體地點: 。
收貨人姓名: 電話:
三、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如下: ,支付貨款是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不當理由拒付貨款。
四、乙方逾期不給付貨款,每超過一天給付甲方貨款總金額的 %的違約金。
五、甲方若不能如期交貨,每超過一天給付乙方貨款總金額的 %的違約金。若因任何不可抗力之災害(如火災、水災、地震、罷工、雷襲、戰爭…等)以致交貨延誤,甲方不負延誤責任。
六、 買賣各方指定下列受委託人,代表本公司處理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受委託人姓名: 職務:
甲方受委託人姓名: 職務:
七、乙方收到貨物後, 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爲甲方貨物符合合同要求。
八、 合同簽訂後,無論市價如何變動,雙方均不得提高或降低價格。
九、 乙方在未付清貨款之前,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設備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清全部款項,甲方有權將設備收回,乙方所交付的貨款,甲方扣留 %作爲乙方向甲方的補償,其餘貨款甲方在收到所退貨物後,十日內退給乙方。
十、保修、維修服務
⒈我公司在銷售產品時同時向客戶提供保修卡。用戶若未收到保修卡應即時向公司索取。用戶應及時填好保修卡,寄回我公司。保修期以用戶收到儀器之日起生效,維修部收到保修卡確認該用戶的維修權。
2.保修不包括由用戶使用、操作、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損壞。
3.超出保修期的儀器我公司將繼續爲用戶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務,並收取適當維修費用。
4.我公司提供技術服務培訓,免費上門培訓正常一天完成。
5.我公司將爲用戶提供終身技術支援,免費校正,免費電話諮詢服務。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三、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法律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四、其他約定:
甲方合同章(蓋章): 乙方合同章(蓋章):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真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對公帳戶:
名 稱:
開戶行:
賬 號:
冬瓜買賣合同 篇3
一、合同名稱 (產品名稱)採購合同(實用於原料、設備採購)
二、合同主體 甲方(買方):(公司名稱) 乙方(賣方):(公司名稱)
三、引子 寫合同簽定的目的。 爲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商標):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行業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商標):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行業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或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得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資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分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售費超過原定標準購,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核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發地點 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 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 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貸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產品質監督機關執行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貸款 %(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產品的幅度爲 1%~5 %,專用產品的幅度爲 10 %~3 0 %)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台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簽字 甲方:(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開戶及帳號: 開戶及帳號: 電話: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各方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