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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人民幣抵押借款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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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人民幣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爲抵押方,以下簡稱借款人)向乙方 (爲受押方,以下簡稱放款人)借入外匯人民幣經雙 方協商,借款人同意將其抵押給放款人,雙方確認財產抵押的條件如下:

外匯人民幣抵押借款合同(精選3篇)

一、借款人同意將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 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 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公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生險災,保 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說是第一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議及財產抵押契約的各項規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徵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 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作價,但爲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餘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契約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生變化,本契約應繼續執行。

六、在執行本契約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的規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後生效,成爲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檔案。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契約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約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放款單位   代表法人代表   公證機關 年月日

外匯人民幣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透過通知編號爲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爲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爲。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爲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爲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

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財產抵押借款合同3

抵押權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大廈(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日,---有限公司與---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有限公司將2萬平方米--山莊用地退還給---實業有限總公司,---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有限公司。乙方杭州--大廈願爲---實業有限總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年--月--日甲方與---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年--月--日支付--萬元;--年-- 月--日支付--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市--路號的---大廈的房產作---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土地使用證號---。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大廈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外匯人民幣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經營或個人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天。月利息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帳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爲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合同簽訂地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