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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合作經營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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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小吃店合作經營合同(精選3篇)

乙方:

今雙方入股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乙方各入股百分之五十股份資金合開一間小吃店。

2.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甲方的妻子以服務員的身份領取工資________元,剩餘所得盈利中,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在5月及以後,甲方和乙方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進行利潤分配,甲方及其妻子不領取工資。

3.因小吃店發展需要,如果要招兼職人員,則工資支出算作成本,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如果後期發展需要,需要再行融資,也是各出________。

4.在小吃店經營期間,無論哪方退股,只能退回自己股份________資金,如一次性轉讓時,甲方應的________股份資金,乙方的________股份資金。

5、收入由甲方保管,每月結算一次,同時分紅利。

6、以上經過雙方同意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小吃店合作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中國___ 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簽訂了建立合作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合同,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作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地法定地址爲:__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第三條 合作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爲: 

甲方:中國__________公司 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乙方:______國______公司 ______國______ 

第四條 合作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合作公司爲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 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作公司宗旨爲:使用_____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產品,達到___ __水平,獲取使用各方滿意的經濟利益。 

(注每個合營企業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經營範圍爲: 

第八條 合營公司生產規模爲: 

第九條 合營公司向國內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其銷售比例如下: 

_____年:出口佔百分之______,在國內銷售佔百分之______。 

_____年:出口佔百分之______,在國內銷售佔百分之______。 

(注: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若爲非生產性合作企業則沒有此條款。)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元。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 ____元。 

第十一條 甲、乙方合作條件如下: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作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資,出具 驗資報告後,由合作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作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合作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合作他方同意。一方轉 讓時,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透過後,並報原審 批機關批准,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列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七條 董事會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透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章程;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其他經濟組織全並; 

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進階職員; 

決定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事項; 

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 _____名。董事任期爲四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一名,由____方委派。 

第二十條 合作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_____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 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委託副董事長 或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 和地點。 

第二十五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 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爲棄權。 

第二十六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決定人數爲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 時,所透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做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 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和____文,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八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透過。 

(注:每個合營企業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二十九條 下列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 過______。 

(注:每個合營企業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 請。首屆總經理由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 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 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 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爲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五條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 經理及其他進階職員。 

小吃店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雙方經協商決定共同經營“________酒店”,甲方出資75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雙方各佔酒店資產75%和25%。相關協議如下:

一: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進入開始,雙方共同承擔酒店應收和應付賬款。

二:在共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在酒店消費,應從其個人賬款中扣除。因業務需要或雙方共同朋友來在酒店消費,從公款中扣除。

三: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後,無論酒店經營狀況盈虧都可隨時撤股或增股。

四:本着利益共享、風險同擔的原則,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互諒互讓、互相配合,有不同意見應及時提出、及時解決。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開始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如有不盡之處,雙方另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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