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質量要求: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______日將貨款共計匯至乙方銀行帳戶。
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後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類別、金額、備註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作標準:
1、 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 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 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後,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結算方式:____________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第八條:____________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___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類別、金額、備註: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3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後,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結算方式: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需方: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4
甲方(酒店):乙方(軟件公司):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乙方根據甲方管理要求,結合計算機應用技術的實際情況,甲方向乙方購買一套捷點通餐飲管理系統。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的捷點通餐飲管理系統及其服務項目如下: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使用的收款系統軟硬件產品符合廠家相關標準,提供軟硬件產
品的所有文檔及相關手冊。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本店軟件的永久使用權。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產品的全部費用,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以現金方式將上述軟硬件費用支付給乙方收款人。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總額的50%。
2、軟硬件設施送到交貨地點並經甲方進行數量驗收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30%。
3、餐飲系統培訓完成後使用一個月無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20%。
五、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3、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由甲方通知乙方送貨上門。
六、服務
1、硬件部分:
(1)、硬件產品(清華同方產品除外)主要部件免費保修一年,清華同方產品執行廠家保修標準。免費保護期間,只提供故障上門服務,其它問題電話支援或者電腦QQ遠程。因無需維修所引起的上門服務從第二次起甲方需支付與付費維護等同的費用金額。
(2)、免費保修期後發生維修事項收取維修部件成本費用。
2、軟件部分: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免費維護壹年,免費維護期間,只提供故障上門服務,其它問題電話支援。因無需維修所引起的上門服務從第二次(同問題,同現象)起甲方需支付與付費維護等同的'費用金額。
(2)、免費維護期後甲方可按下列方式接受服務:
①、交納年服務費:年服務費按20xx元/年收取。
②、按需交費:餐飲系統出現問題後,向乙方提出申請,上門服務,收費200元/次收取。
3、甲方若有新的管理要求,乙方提供延伸二次開發服務,其開發內容以雙方確認爲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收取,並由甲方確認。
4、甲方在乙方培訓結束後,甲方如遇到使用問題,乙方提供電話支援。甲方要求提供二次培訓的,每培訓一批次收費500元。
5、軟件註冊完畢交付使用後,如因非軟件供應商原因重新註冊的每次繳納註冊費200元。
七、保證及保證範圍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所附說明文檔的功能說明。下述原因引發的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範圍內:
1、甲方未按所附功能文檔的規定使用。
2、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出錯。
3、電信方原因導致的網絡出錯。
4、甲方人員私自更改網絡接線和電腦IP位址。
八、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的所有權利。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不可抗力除外),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本合同金額的20%。
十、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對方的商業資訊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十一、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3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二條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後,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寫:捌仟壹佰貳拾萬元整。結算方式: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三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四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6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20xx年 10月12日
一、商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按廠家規定保修 。
三、交貨地點:需方地點。
四、運輸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第二條標準驗收。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產品驗收合格後,憑增值稅發票,透過銀行承辦。
七、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 (簽字)
需方:(簽字)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7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爲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爲: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 (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 (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爲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爲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爲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爲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爲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爲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爲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爲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爲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爲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其他 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覈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爲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爲:每月 次,具體對帳日期爲每月 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覈對,覈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爲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爲: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爲:(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爲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爲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爲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透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爲送達。
2、本合同附件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 :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開戶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帳號:
稅號: 稅號: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所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3、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託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覈對的行爲。
8、對帳週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爲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週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爲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爲。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將訂單商品交付給零售商之日起,至結算週期前零售商佔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週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後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爲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週期。
三、合同檔案及組成
1、合同成立檔案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商品價格變動檔案
(6)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檔案
(7)雙方營執照業(複印件)
2、合同履行檔案如下:
(1)訂單及訂單確認
(2)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檔案
(3)商品退換貨檔案
(4)商品對帳檔案
3、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爲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上述檔案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透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9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 3 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後,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寫:捌仟壹佰貳拾萬元整。結算方式: 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 。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所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3、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託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覈對的行爲。
8、對帳週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爲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週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爲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爲。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將訂單商品交付給零售商之日起,至結算週期前零售商佔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週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後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爲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週期。
三、合同檔案及組成
1、合同成立檔案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商品價格變動檔案
(6)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檔案
(7)雙方營執照業(複印件)
2、合同履行檔案如下:
(1)訂單及訂單確認
(2)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檔案
(3)商品退換貨檔案
(4)商品對帳檔案
3、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爲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上述檔案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透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11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爲準)。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12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爲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爲: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
(2)電子郵件
(3)傳真
(4)訂貨合同
(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爲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爲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爲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爲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爲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爲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爲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13
買方: (簡稱甲方) 電話:
賣方: (簡稱乙方) 電話:
一、質量要求:根據國家標準 部頒標準 企業標準 工貿協議標準生產和收購。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 年 月 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 日將貨款共計 元匯至乙方銀行帳戶。 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於 月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後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雙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1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類別、金額、備註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__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後,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結算方式:____________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___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商貿購銷合同合集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類別、金額、備註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3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捌仟伍佰肆拾柒萬叄仟陸佰捌拾肆元整(小寫)¥854X3684元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後,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元,大寫:捌仟壹佰貳拾萬元整。結算方式: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需方: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